索引号: | 81152921MC3696545Y/2019-00589 | 发布机构: | 综合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高新区文件 |
发文字号: | 阿高党办发〔2019〕8号 | 成文时间: | 2019-11-06 |
中共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1-18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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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斯太镇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阿拉善盟“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现就做好高新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旁听的对象
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和非班子成员公务员
二、旁听案件的范围
行政诉讼案件
三、旁听的方式和次数要求
(一)次数: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和非班子成员公务员每年旁听不少于两次。
(二)旁听方式:视频直播旁听
视频直播旁听可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各单位在观看结束后,将签到表、简报等报送邮箱:wstsfs@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旁听庭审活动作为本单位学法的重要形式,不断加强高新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二)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在闭庭后要组
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讨论,反思具体行政行为在管辖、调查、证据、时效等程序方面和法律适用等实体方面有无瑕疵,对涉及瑕疵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何整改提出意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中共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来源: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