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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152921MC3696545Y/2019-00590 发布机构: 综合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高新区文件
发文字号: 阿高党办发〔2019〕10号 成文时间: 2019-11-11

中共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乌斯太镇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刻汲取“10·28”事故处置过程中信息报送责任不清、机制不顺、报送迟缓、口径不一、信息倒挂等教训,规范高新区重大紧急事件报告工作,提高重大紧急事件处置时效,及时、准确地报送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有效减少各类灾害事故损失。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共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阿开党办发〔201943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责任,落实信息报送要求,完善信息报送机制,扎实做好各类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特别是在重大紧急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在20分钟内向综合办公室报告。特别紧急情况下,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可以直接向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口头报告。



中共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1111

来源: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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