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斯太镇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阿拉善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