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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152921MC3696545Y/2020-01225 发布机构: 综合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11-26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阿高管办发〔2020〕59号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实施

方案(试行)》的通知

乌斯太镇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现将《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8﹞9号)、《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印发<关于自治区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职转发﹝2020﹞1号)和《阿拉善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印发<关于阿拉善盟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阿职能改革办发﹝2020﹞3号)精神,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打造优质高效的投资营商环境,结合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政务服务代办帮办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一对一”贴心代办帮办服务,变“企业群众办”为“政府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高新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全面覆盖。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精准定位申请人的需求,主动提供重点领域代办、全领域帮办服务。凡高新区内,符合代办帮办条件的事项,均可提出委托申请,并明确代办帮办的相关事宜,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等问题。

(二)明确责任,依法依规。政务服务部门和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按照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开展代办帮办服务,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合规开展帮办代办服务,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得改变审批事项的法律关系,做到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

(三)自愿申请,无偿服务。代办帮办服务应坚持遵循企业群众自主选择、自愿申请、无偿服务的原则(依法依规应当由企业群众承担的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四)协作联动、统筹高效。依托各级政务大厅、代办帮办点等方式,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代办帮办服务模式。统筹落实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一窗受理、并联办结、“预约、延时、错时服务”等制度,加快帮办代办速度,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和群众。

三、工作任务

(一)重点项目前期手续代办帮办

管委会各单位一把手作为责任人,择优选派重点项目代办帮办员,组成兼职代办帮办队伍。

1.熟练掌握项目审批流程和不同审批事项所需的申报材料。

2.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代办帮办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及时协助指导项目准备好各阶段申报材料。

3.协调各职能部门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沟通顺畅,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保证审批质量。

4.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参加会议、提报材料。

(二)便民服务事项代办帮办

在苏木乡镇、嘎查(社区)建立代办帮办便民服务点,在苏木乡镇、嘎查(社区)和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选派业务骨干,组成兼职代办帮办队伍。

1.受理代办帮办申请,提供审批服务事项申报材料清单、审查申请人现有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指导协助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

2.积极协调解决帮办代办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对需要开展现场核验的事项,及时告知申请人踏勘核验标准,指导申请人对拟申请事项进行预评预审。

4.建立代办帮办工作台账,逐项登记、出证销号。

5.及时总结代办帮办工作经验,提升服务水平。

四、工作机制

(一)一厅受理代办。在苏木乡镇、嘎查(社区)设立代办帮办便民服务点,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便民服务事项代办帮办受理窗口,负责受理便民服务事项的代办帮办。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对于进入代办帮办程序的便民服务事项,代办帮办员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做好报批工作,并跟踪审批进程,及时向申办人反馈审批办理进展情况,适时与审批单位进行协调沟通。

(二)全程跟踪帮办。高新区管委会确定各职能部门为重点建设项目的包联单位,各包联责任单位择优选派业务精通、服务态度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作为重点项目兼职帮办员,负责帮办行政审批、向上报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并做好行政指导、材料申报、业务协调等全程帮办服务。项目帮办员受理帮办申请后,要主动协调化解项目报批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及时向审批部门或本部门反馈协调情况,对于无法解决的困难和矛盾及时上报高新区管委会请求协调解决。

(三)统筹协调督办。对涉及部门较多、程序复杂的申办事项,由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集中办公会”,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要加强对申请代办帮办项目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代办、帮办项目的情况和存在的矛盾问题。对项目审批代办、帮办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困难,提请管委会分管领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决。

(四)实行承诺后办。对于自愿选择承诺制审批方式的重点建设项目,由项目代办帮办员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正办理相关前期手续的申请材料,将“承诺制”和“代办帮办制”进行有机的结合,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新型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高新区代办帮办服务体系,选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建兼职代办帮办服务团队,负责受理咨询及代办帮办工作。逐步探索按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服务机构从事代办帮办服务工作的新模式,建立更加专业的帮办代办队伍,提高专业化、精细化的代办帮办服务。

(二)强化业务培训。审批部门要加强对代办帮办团队的业务指导,对代办帮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知各类项目审批流程及所需资料,实现一个项目、一份个性化服务清单、一条“菜单式”审批服务路线图,使代办帮办人员能精准开展代办帮办工作。各职能部门的重点建设项目代办帮办员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强化组织协调。对涉及多个审批部门的审批事项,在代办帮办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大厅各个部门集中办公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优势,按照“能并则并、逐步优化”的原则,将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不断健全完善代办帮办工作机制,增强代办帮办工作实效。

(四)强化舆论宣传。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无偿代办帮办服务的宣传工作,扩大政策知晓度和企业群众的参与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树立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和量化考核机制,及时通过满意度调查、抽查回访等形式对帮办代办服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不到位、不配合的,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其他

上级对代办帮办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文件下载:阿高管办发〔2020〕5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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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