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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新区信息第31期

【部门工作亮点】

阿拉善高新区着力推进平安高新区建设工作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略(公安分局)

阿拉善高新区围绕“四个一”力促审计监督提质增效。坚守一个理念。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审计的宏观管理能力、信息化能力和风险预警能力,着力加强政策跟踪审计,促进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有效贯彻落实;着力加强财政、民生、企业、投资等方面审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 “六保”任务;着力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强化一种意识。紧扣常态化“经济体检”,围绕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进行谋划。发挥审计专业性强、触角广泛、反应快速的优势,努力在“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上下功夫。强化审计服务意识,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审计的权威性、建设性。增强风险意识,主动加强对经济社会运行状况和趋势的分析研判,做到尽责不回避、履责不越位、守责不懈怠。健全一套机制。健全整改问责机制,强化审计整改成效。将审计整改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加强审计整改“回头看”,建立健全整改“清单”销号制度,开展常态化的审计整改“回头看”,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发挥审计监督合力。多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问题线索移送与案件协查、查处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发挥监督合力;完善项目审计机制,促进工作效能提升。健全完善“1+1+N”审计项目审计机制,加强重大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整合和相互衔接,最大限度扩展审计覆盖面。完善审计项目全过程管控,从组织方式、定期督查等方面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全面提升审计绩效。发挥一种成效。紧盯成果运用,强化综合分析能力。加强综合分析能力,深耕审计“最后一公里”。以审计内参、审计报告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审计局)

【简讯】

11月阿拉善高新区重点监控的41种工业产品价格涨势趋弱。41种工业产品价格环比上涨13种、下降10种;同比上涨20种、下降17种,其中,PVC、焦炭、亚氯酸钠、甲醇、电石、液氨等产品价格相对上涨。PVC价格为7550元/吨,环比增长10.22%,同比增长15.09%;焦炭价格1800元/吨,环比增长5.88%,同比增长20%;亚氯酸钠价格为10300元/吨,环比增长14.44%,同比下降20.77%;甲醇价格为1800元/吨,环比增长20%,同比下降9.09%;电石价格为3247元/吨,环比增长12.74%,同比增长21.61%;液氨价格为2800元/吨,环比增长12%,同比增长12%。(工信局)

前10月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61家 同比增长15.09%。其中民营企业达到53家,同比增长17.78%,占规上工业企业数比重为86.89%。民营企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1.24%,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为69.64%;民营企业工业销售产值同比增长16.13%,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比重为70.02%;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84%,占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比重为71.23%;民营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比重为42.46%,民营企业对工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统计服务中心)

前10月规上工业增加值走势平稳 约8成行业实现增长。1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约8成行业累计增加值实现同比增长,增长面为81.82%,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速较快,分别增长40.9%、33.1%、16.2%,分别拉动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24个、7.54个、9.41个百分点;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也实现不同增幅的增长,6个行业共拉动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74个百分点。(统计服务中心)

阿拉善高新区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面整合应急、公安、环保、工信、消防等基础数据,建成集工业云、安监环保在线监测、应急指挥等为一体的大数据中心,安全生产监测主题系统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已接入4家试点企业进行调试。企业端安全生产信息化应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工作稳步推进,目前46家危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电子巡检、人员定位、线上培训、隐患排查等信息化手段得到有效应用;危险化学品远程监控平台累计接入危化生产企业28家,接入高清视频探头、压力、温度和液位等危险源探测器270个,已实现对企业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装置和重点部位动态在线监控。(应急管理局)

阿拉善盟瑞德煤焦化有限公司中煤堆场全封闭项目通过专家技术审查获取环评批复。(行政审批服务局)

阿拉善高新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对符合调资待遇的47名城乡居民退休人员进行待遇调整,每人每月提高5元,补发金额共计915元,月人均发放538元,现已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人保局、社保就业服务中心)

阿拉善高新区聚焦蒙甘劳务输转 搭建区域对接平台。邀请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清源镇、秦祁乡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及随行务工人员70余人到高新区实地参观考察,组织驻区重点用工企业与清源镇、秦祁乡劳务输转工作组举行合作恳谈会、企业宣讲会、优质双选签约仪式。通过“一对一”的交流,双选会现场有30余名务工人员当场签定就业协议,占此次实地考察拟务工人员总数的40.9%。还分别与清源镇、秦祁乡签订《人才和劳动力引进合作框架协议》,目前正在对接落实后续人员到岗、入职培训等具体事宜。(人保局、社保就业服务中心)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成功举办。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方式,邀请多位环保领域专家学者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思路、生态保护精细化管理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新修订“固废法”解读等内容进行专业讲解。同时,还就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参训人员进行深入的探讨与交流。(人保局、生态环境局)

阿拉善高新区多措并举加强公路管养。重点针对辖区公路路面煤尘、私开道口、违法占道经营等环境集中整治,实现路肩平整、肩角成线、边坡顺适、公路美洁。组织养护人员对辖区内管养公路路肩、导流槽内、边坡杂草进行彻底清理,截至目前,共清理杂草14公里。采用人工、机械清扫车相结合的方式对双乌路、C226线、高速公路青年桥闸道互通路面、路肩煤尘堆积物,有色垃圾等进行全面清扫,清扫公路里程共计42公里。及时消除占道经营行为及私开道口等违法行为,共计劝返违法占道经营行为4起,封堵私开道口2处。(住建交通局)

阿拉善高新区制定实施《内蒙古阿拉善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办法》对原有的保障范围、保障方式、保障标准、准入机制、退出机制等8个部分进行了修订,增加了14种特定住房困难重点群体保障范围,分类确定准入门槛,有效采取住房保障措施,精准实施住房保障,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全力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住建交通局)

【重点关注】

石泰峰主持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行动跟进、责任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我区在空间格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等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重大课题上尚未完全破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分析、精准研判我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任务,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探索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会议强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统筹谋划、打好持久战,也需要突出重点、打好攻坚战。要坚持问题导向攻坚破阻,全力整治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持续推进重点河湖水生态、草原森林生态治理,高质量完成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让各族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看到明显变化、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谋划治本举措,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大局出发,调整优化国土空间、产业基地、区域经济和城市建设布局,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着力构建按功能区定位、向优势区集中、错位发展、合理布局的产业分工体系,统筹东、中、西部差异化协调发展,全领域、全方位推动发展绿色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关键在领导干部、在责任落实,各盟市、旗县要尽快成立本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内蒙古日报)

《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压实政府及各部门责任。《条例》进一步明确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农牧、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职责,并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综合协调机制和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制度,规定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相关部门的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细化完善基本制度。《条例》规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用地地块的重点监测由农牧、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地块的重点监测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补充完善保护制度。《条例》规定了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充实了土壤污染预防制度的内容。对于土壤污染防治中的某些重点领域和环节,如工矿企业废物、企业事业单位搬迁拆除活动、矿产资源开采、尾矿库、污水、污泥、输油输气管线、污水管网设施、储油罐、加油站等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污染预防和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有针对性的预防和管控措施;设立了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清单制度。(内蒙古日报)

【他山之石】

安徽出台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将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集中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从专用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从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方面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资质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责令改正。对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相应从业资格证进行全面核查,严肃查处无资质从业人员并追究其所在企业(单位)责任。全面排查并依法查处取缔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以及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违法行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单位)及其车辆、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事故和违法违规记录进行摸排,分类落实惩戒措施,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违规行动,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照、资质。通过建立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健全完善信息系统等方式,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电子运单监管信息、道路运政管理信息、动态监控联网联控信息、罐体检验信息等数据“一张网”,数据有机融合,地区、部门共享联动。通过交叉比对,打造数据闭环,形成监管合力。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全面实行行业禁入、职业禁入。(安徽日报)

包头稀土高新区出台新措施按下优化营商环境“快进键”。制定出台《稀土高新区占地类工业项目服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明确由稀土高新区投资促进局、企业服务管理局、经济发展局负责的项目,洽谈至签约、开工至竣工和投产运营3个阶段工作,建立起从项目落地、建设竣工到培育壮大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闭环”。《方案》明确,项目洽谈至签约阶段由投资促进局负责协调项目的洽谈考察、项目审核、正式签约、项目移交。洽谈考察阶段新增“项目税源评估”事项,由财政局在收到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将有效提升引进项目可靠性和质量。在《方案》的具体实施操作中,项目开工至竣工阶段以企业服务管理局为牵头单位,招商、国土、规划、建设、经济等14个相关责任部门通力配合,将服务流程由“串联”变“并联”、项目审批由部门“单打独斗”整合为“集体作战”,全力压缩土地出让、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四大关键要件审批办理时限,以超常规、大力度、突破性举措,建立健全项目全流程、全链条服务机制,创造了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拿到施工许可证由平均30个工作日缩减至9个工作日的“高新速度”。(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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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