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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152921MC3696545Y/2020-00275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务信息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3-12
公文时效:

2020年高新区信息第1期

【部门工作亮点】

纪工委“三个落实到位”学习贯彻党工委会议精神。组织召开机关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高新区第四十六次党工委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会议传达落实到位。要求高新区全体纪检干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准确地学习领会会议精神,不断改进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督察督办落实到位。要求高新区全体纪检干部围绕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成立督查组,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严查细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a规公款吃喝等,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多点宣传落实到位。要求纪检监督机关借助开发区纪检监察网、《纪检监察专刊》、“清风乌斯太”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两会议一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过一个风清气正的“廉节”。(纪工委)

【简讯】

高新区招商引资总额持续攀升。截至12月末,高新区共受理项目153个,签约24个,协议引资额389亿元,落地13个,协议引资额81.3亿元;推送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未签约项目78个(包括技改环保类项目),总投资106亿元,其中,落地项目21个;重点对接洽谈项目19个。1月—11月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2.13亿元,同比增长58.2%,占全盟实际到位资金的38.4%。(发改局)

2019年1-12月高新区重点监控的34种工业产品价格涨势趋强。2019年1-12月份,阿拉善高新区重点监控的34种工业产品价格环比上涨9种、下降7种;同比上涨14种、下降19种。其中,氯酸钠、黄血盐钠、三氯氢硅、电石、PVC、焦炭等产品价格相对上涨。氯酸钠价格为4700元/吨,环比增长12.04%,同比增长4.44%;黄血盐钠价格为8737元/吨,环比增长7.6%,同比下降7.54%;三氯氢硅价格4477元/吨,环比增长3.85%;电石价格为2703元/吨,环比增长1.24%,同比下降0.11%;PVC价格为6600元/吨,环比增长0.61%,同比增长3.94%;焦炭价格为1550元/吨,环比增长3.33%,同比下降18.42%。(经信局)

黄河阿盟乌斯太段全线开始流凌。受冷空气影响,2019年12月30日8时,黄河阿盟乌斯太段全线开始流凌。截止2020年1月3日10时,流凌密度30%—50%,流凌长度8.5公里,首凌日期较上一年晚20天。目前水流稳定、河势稳定。(水务局)

行政审批局完成首例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近日,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空气质量监测站房搬迁及维修改造政府采购项目在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大力配合下,首例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在高新区顺利完成,标志着高新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行政审批局)

行政审批局完成内蒙古润康染化有限公司3000吨/年溴靛蓝染料装置建设项目备案。近日,内蒙古润康染化有限公司3000吨/年溴靛蓝染料装置建设项目在阿拉善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线上备案,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该项目是内蒙古润康染化有限公司在原有800吨/年溴靛蓝基础上进行扩建达到3000吨/年溴靛蓝。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均所得税可达179万元,同时该项目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生产工人,对解决园区就业问题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具有很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行政审批局)

乌斯太镇“梭梭建筑搭建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盟级非遗项目。近日,盟行署公布了第六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此次公布的第六批非遗项目涵盖了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民俗、传统音乐、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等内容。乌斯太镇的传统技艺类“梭梭建筑搭建技艺”和民俗类“查干淖尔圣泉祭祀”“肯特梭梭敖包祭祀”3个项目成功入选。(乌斯太镇)

中心幼儿园荣获全国首批“健康体育特色园”称号。近日,由全国家校(园)社区共育先进经验推广指导办公室主办的“全国幼儿健康体育运动课程学术研讨会暨第二批PBC课程项目启动会”在南京召开,中心幼儿园被评为全国首批“体育健康特色园”。(中心幼儿园)

【重点关注】

央行全面降准0.5个百分点 释放资金8000多亿元。中国人民银行1日对外宣布,决定于2020年1月6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降准是全面降准,体现了逆周期调节,释放长期资金8000多亿元,有效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资金来源,降低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成本,直接支持实体经济。在此次全面降准中,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获得长期资金1200多亿元,有利于增强立足当地、回归本源的中小银行服务小微、民营企业的资金实力。同时,此次降准降低银行资金成本每年约150亿元,通过银行传导可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特别是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此次降准与春节前的现金投放形成对冲,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仍将保持基本稳定,保持灵活适度,并非大水漫灌,体现了科学稳健把握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稳健货币政策取向没有改变。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灵活适度,不搞大水漫灌,兼顾内外平衡,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增长同经济发展相适应,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新华社)

自治区纪委监委出台1号文件 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1月2日,自治区纪委监委2020年第1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实施意见》全文包括将“一把手”精神状态作为评价政治生态的首要标准,推动领导为部门担当、部门为基层担当,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成绩单”管理,建立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激励约束机制,尽职免责、整改减责,当好发展生态“护林员”六个部分内容,从纪检监察工作角度切入,立足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鼓励“一把手”发挥头雁效应,激励领导者担当作为,奖励部门基层干事创业,勉励有过错者放下包袱。《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精神状态作为政治监督的一个重点,督促“一把手”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干事创业、带头攻坚克难。要在监督过程中,以推动担当为导向,促进领导带着部门干、部门支持基层干。要把治理昏官、懒官、庸官、贪官的日常功夫花在严查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上,督促各级部门各单位以行动的“成绩单”来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成效,切实克服等文件、等开会、等检查的拖沓观望心理。《实施意见》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支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完善激励机制,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并重,靠奖励激发绝大多数人的创造力、执行力;把厚爱寓于严管之中,坚持抓早抓小,做细日常监督,狠抓以案促改。要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中存在不足的,只要尽力履职,予以容错、免予问责。要严查打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让敢抓敢管、善作善为的干部安心工作、轻装上阵;严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内蒙古新闻网)

【他山之石】

北京市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近日,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局对外发布《北京市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普惠金融、融资担保体系、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专精特新”发展、大中小融通发展等九个方面具体实施九大重点任务,精准扶持中小企业。营商优化 “非禁即入” 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方面,本市将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更加便利化;推广应用电子执照,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可应用税务、社保等业务办理;推广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准入等方式推进“照后减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也将提档升级,将优化中小企业服务供给,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成本。融资减负 银行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将深化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继续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再贴现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同时,将支小再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含新型互联网银行),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增加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督促银行提高小微企业授信业务考核权重,加强对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监测和考核,加大贷款发放力度,规范服务收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小企业实质性减税降费方面,对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实行税收优惠;落实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行为,持续减轻中小企业经营负担。一业一策 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将认定和扶持一批在细分行业内技术实力强、产品质量好、服务水平优、市场份额高、品牌影响大、发展前景广且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方向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并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北京日报)

宁夏:出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宁夏生态环境厅、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厅日前联合印发《宁夏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年底,全面提升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实现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今年,宁夏将开展全区工业炉窑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编制治理企业清单;推动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控制涉气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力争在2020年年底前,银川都市圈区域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今年,宁夏将全面实施污染深度治理,银川都市圈重点行业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要求,进一步梳理确定园区和产业发展定位、规模及结构等,制定方案,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涉工业炉窑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各地要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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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