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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新区信息第5期

【部门工作亮点】

阿拉善高新区深入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纪工委)

住建交通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人防工作水平。一是科学规划,规范管理人防工程。编制完成《高新区人防工程专项规划》,为人防工程建设提供遵循。按照人防工程应建必建的原则,批准建设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2个,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在文化中心广场、那达慕公园、贺兰山停车场设置5处人防避难场所,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标志牌,为今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二是优化布局,完善人防指挥通信建设。根据区域规模变化,着力加强警报网设施建设管理,逐年增加警报器数量,逐步实现城区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安装警报器11台,所有电声警报均实现中央统控管理,园区人防警报覆盖率达92%。三是依法行政,开展项目征缴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第190号主席令及人防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易地建设费应收必收的原则,对符合缴费的项目按规定核实并全额收缴易地建设费用。目前高新区人防易地建设费累计突破2000万元。四是统筹推进,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多种媒体,统筹推进人防宣传“五进”工作。结合“5.12”“9.18”等重要活动日,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人防法规知识宣传和普及,切实增强群众国防观念和防护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住建交通局)

【简讯】

金融服务中心推出金融服务组合拳 帮助支持企业渡过难关。通过政银企合作,中国农业银行乌斯太支行已对接高新区12家重点企业,拟提供信贷支持12.55亿元,预计3月末新投放企业贷款5.95亿元。目前,已与内蒙古凯旋消毒制品有限公司、内蒙古掌迈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泰兴泰丰化工有限公司和阿拉善达康三四氯乙烯有限公司签订4.18亿元的贷款投放协议。同时,对疫情期间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国家公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进行下浮,助力中小微企业减轻利息负担。对生产经营正常、面临阶段性困难以及产生临时困难的企业,不抽贷压贷,合理延长贷款结息周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融媒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

阿拉善高新区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截至3月11日,疫情期间监控82户工业企业,累计返岗人数6014人。其中:正常生产企业42户,已全部复产,返岗人员3959人,复产率100%;复产企业26户,已复产18户,长期停产企业5户,返岗人数1544人,复产率70%;在建项目14项,已复工11项,返岗人数511人,复工率79%。高新区5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复产52户,复产率95%。(工业和科技局)

行政审批服务局优化审批服务举措助推园区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预约办理”“错峰办理”“承诺制+容缺制”等工作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不误。截至3月11日,办理咨询件577件,预约件208件,网上办理5971件、现场办理1077件,邮寄办理4件。(行政审批服务局)

阿拉善高新区急救及胸痛中心计划开工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4500万元,总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1500平方米,并购置胸痛中心相关设施设备,预计于2021年12月全部建成投入使用。(社会事务局)

生态环境局强化监督执法 落实“双随机”制度。2020年前,录入检查系统企业50家,2020年新增至73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5家、一般排污单位30家、特殊监管对象28家。在检查名单补充之前,每季度随机抽查企业13家,自2020年开始,每季度随机抽查企业25家。(生态环境局)

审计局开展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审计。重点摸清“两区”红十字会、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单位接受捐赠款物的数量、规模和来源;审计检查接受捐赠款物是否专款专用、拨付调配是否及时。通过专项审计,及时发现相关单位在物资接收保管、分配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审计中发现的尚不完善环节进行了规范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和信息公开。(审计局)

税务局主动帮扶助推企业稳定复产。确定142户社保企业名单,结合金三系统信息,对企业上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进行核实,并结合行业大类对管辖企业提出划型意见,为最终确定减免社保费金额提供有力依据。并利用电话、微信等手段,向纳税人“点对点”进行辅导,并针对不同企业类型,有针对性的讲解相关政策重点,确保政策宣传面100%覆盖。(税务局)

【重点关注】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进一步畅通产业链资金链 推动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等工作。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分区分级实施精准防控的同时,有序推动全产业链加快复工复产。一要根据疫情形势完善复工复产防控指南,发挥国务院复工复产推进工作机制作用,建立跨部门工作专班,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服务,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以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增强协同复工复产动能。二要加大国际协调合作,通过增加国际货运航班等措施,维护国际供应链畅通。三要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产业链核心企业,加大流动资金贷款支持,给予合理信用额度。支持核心企业通过信贷、债券等方式融资后,以预付款形式向上下游企业支付现金,降低上下游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和融资成本。支持企业以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等进行融资。适当降低银行对信用良好企业的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把政策落到位,加快贷款投放进度,更好保障防疫物资保供、春耕备耕、国际供应链产品生产、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微企业等资金需求。适当下放信用贷款审批权限。加强审计监督,防止“跑冒滴漏”,提高支持实体经济实效。抓紧出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措施,并额外加大对股份制银行的降准力度,促进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帮助复工复产,推动降低融资成本。(中国新闻网)

内蒙古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纾解企业困难。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减免办法为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的单位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予以免征;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020年2月至4月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列入减免范围。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规定延期缴纳。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根据测算,预计此次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将为企业减轻社会保险费负担78亿元,其中,养老保险72亿元、失业保险3亿元、工伤保险3亿元。(正北方网)

【他山之石】

四川出台金融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通知》明确,给予部分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延期至今年6月30日,并免收罚息。《通知》要求,向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的普惠式金融服务,贷款利率不高于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通知》提出,积极跟进全省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和存量授信项目复工情况,提前做好资金投放安排;推进“险资入川”,支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一企一策”科学设定信贷标准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提供包括产业链金融在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通知》明确,省再担保公司在疫情期间再担保分险比例统一提高到40%,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担保业务减免50%的再担保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疫情期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客户新增业务和展期业务,融资利率原则上在原利率基础上下浮15%。(四川日报)

甘肃省多举措推动重大项目储备落地。通过实施“1+3+6”方案,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的储备和落地。“1”即一个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总体方案,提出了全省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思路、重点、建设时序和工作要求。“3”即2020年全省重点投资项目清单、省列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全省重大前期项目清单“三个清单”,清单对重大项目按月提出了投资计划安排,对计划新开工项目提出了开工时间计划,逐项明确了项目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各级政府和部门包抓领导。其中,全省重点投资项目清单纳入项目2101个,总投资1.33万亿元;省列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纳入项目158个,总投资9958亿元;重大前期项目清单纳入项目169个,总投资6573亿元。“6”即“十四五”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榆中生态创新城建设、十大生态产业发展、能源产业发展六个专项方案。(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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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