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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新区信息第7期

【扫黑除恶】

阿拉善高新区“三个持续发力”机制 切实打好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在提升站位强化统筹推进方面持续发力。以全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议精神和《全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要点》为指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对标重点任务,逐项量化、压实责任、倒排时限,确保落点更准、措施更实、成效更实,全力以赴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在强化整改推动攻坚突破方面持续发力。围绕自治区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和盟委部署要求,紧扣高新区实际,不断精准梳理整改项目,分类制定方案和台账,统筹协调整改工作的同时,精心组织12个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线索核查、案件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组织建设等重点方面开展查漏补缺,通过再梳理、再对照、再落实,将存在问题解决在自治区督导“回头看”之前,以整促改,务求取得更加显著成效,严防“打而又生”怪圈重演。在深挖彻查迈向长效常治方面持续发力。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重点抓好全力攻坚突破、持续深挖彻查、夯实基层基础、深化综合治理和强化法治引领等工作。不断强化能力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执纪问责,锻造过硬队伍,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迈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基层党建办)

【部门工作亮点】

生态环境局持续发力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提早安排部署,细化责任落实。组织召开环保督查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相关工作,积极部署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重点领域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严禁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现象;要求各企业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的主体意识和守法意识,强化内部管理,重视存在的问题,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通过技术升级或更换设备彻底予以解决难以达到最新环保要求的治理工艺或设施,为改善地区环境质量保驾护航。强化问题导向,推进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针对区域和行业特点,聚集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积极谋划制定2020年蓝天保卫战项目实施计划,现已计划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7个,其中实施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项目15个,目前,动工率已经达到50%以上。加强联防联控,注重依法监管。积极建立与周边地区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结合此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对辖区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检查摸底,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层层压实责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保证园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局)

安全生产促发展 精准复工保平安。一是针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目前已对14家企业进行严密排查、分级监控,主要检查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以及疫情防控措施、防疫物资储备等相关情况。二是借助高新区安全生产专家志愿服务队持续开展“把脉问诊”为园区企业送安全活动,深入各车间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采取“听、看、讲、记、查”的方式,看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看用电、消防等设备、设施运行是否规范,看劳动用品是否正确穿戴与使用,看企业员工是否有违章作业现象,现场查找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帮助企业排查安全隐患,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三是推进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手段创新,重点完成专业人员配备,坚持边组建边应急,理清应急管理部门和承担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责关系,确保划入职能不出现空缺、每项任务都得到贯彻落实;充分运用环境监测和安全生产大数据管理中心、BM云管理系统,实现集安全实时监控、事故隐患分析、应急协同指挥于一体的智慧管理,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把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结合结合起来,加强会商研判,抓好预案、队伍、物资、装备和培训等工作,与消防部门加强应急演练,强化综合救援能力。(应急管理局)

人保局三举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以贯彻落实《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顿工作。执行拖欠农牧民工资“黑名单”制度,确保2020年各项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率达100%。二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引导用工单位做实劳动用工备案,截至目前,阿拉善高新区劳动用工备案率达100%,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合法性审核率达100%。三是推进劳动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选认定工作,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人保局)

【简讯】

阿拉善高新区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截至目前,共上报争取中央、自治区各领域预算内资金项目11项,总投资26亿元,计划争取资金6.68亿元。(发展改革和经济统计局)

行政审批服务局一季度共办结社会事务类行政许可事项49件。其中,办理食品经营许可30件(新办 24件,变更3件,注销3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3件(新办12件,变更1件);娱乐经营许可3件(新办2件,变更1件);民办学校设置审批2件(新办1件,变更1件);计划生育服务证1件。所有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无超期、逾期现象发生。(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集中审批月”活动 助推企业开工“加速度”。3月3日—4月3日,共办理重点项目前期手续109项,其中政府类投资项目集中立项(含前置审批)87个,重点工业项目备案6个,规划类手续5个,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个,燃气经营许可证1个,临时类审批6个,施工许可证(含报建)1个。(行政审批服务局)

阿拉善高新区清明节期间实现旅游收入259.52万元。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899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59.52万元。其中,国内过夜游人数1015人次,国内过夜游旅游收入203万元,一日游人数1884人次,一日游旅游收入56.52万元,入境游人数0人次。(社会事务局)

应急管理局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提前告知上门服务”。依据生产许可证到期时间节点和换证提前申请的两个时间节点,对换证和延期的企业提前送达《许可证期满换证告知书》,送达企业负责人当面签收并回执留档。同时,将换证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一次性告知给企业,监督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安全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截至目前,已对8家企业进行提前告知工作。(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局严查五类企业 确保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三年发生过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结果为橙色、存在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和处于试生产期这五种情况的驻区企业,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监管的相关规定实施严格督查检查,确保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应急管理局)

阿拉善高新区举办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 改变你的生活”春季人才交流现场招聘会。此次招聘会通过内蒙古云平台、内蒙古招聘网、阿拉善招聘等多个媒介平台,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园区53家企业及1572名求职人员到场参加,提供招聘岗位1979个,涉及工种58个,累计达成就业意向704人。(人保局、融媒体中心、社会事务局)

阿拉善高新区实现地面观测全面自动化。此次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与全国同步,从试运行切换调整为正式业务运行,人工定时观测和日常守班等观测任务取消,保留人工应急观测能力,能够在应急或特别工作状态下,按要求开展应急观测。(气象局)

【重点关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印发《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通知》提出,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通知》明确,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通知》规定,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符合国家光伏扶贫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的上网电价保持不变。(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人社部出台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该方案计划在2020年3月下旬至6月底,以“抗疫接力,技能就业,助力脱贫”为行动主题,集中实施线上培训行动,大规模开展免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实现“百日515”目标,即遴选50家以上线上技能培训平台,推出覆盖100个以上职业(工种)的数字培训资源,实现线上培训实名注册500万人次以上。培训对象包括企业返岗、待岗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两后生”、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根据方案,政府部门将为参训学员和组织开展培训的企业提供补贴。对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明的学员,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对参加线上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财政部:政府性融资担保助小微企业渡难关。《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更加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通知》要求,政府控股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努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服务效率,及时履行代偿责任,依法核销代偿损失,协调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通知》提出,将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开展股权投资,力争2020年投资10家支小支农成效明显的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合作,力争实现2020年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目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2020年全年对单户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通知》对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将2020年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进一步提高支小支农业务占比,确保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和户数占比不低于80%,其中新增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他山之石】

河北开展严禁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制发《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严禁“一刀切”行为专项工作方案》。自4月1日起至年底,在全省开展专项工作,严防和治理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问题。河北省将优先保障民生和疫情防控领域复工生产,将涉及重大民生、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医疗卫生建设项目等,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全力予以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项目正常建设;将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和燃煤锅炉淘汰,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推进清洁取暖,保障群众温暖过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得要求全面停工停产,只对产生污染的土石方作业、建筑物拆除、喷涂粉刷等工序启动应急响应,其他工序可正常施工作业。(人民日报)

山东省推出21条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坚决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山东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出了四个方面21条具体举措。在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方面,山东省将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水平,全面实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优化“一窗通”系统,实现一次登录、一表填报、两个环节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免费寄递营业执照等材料。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智能审批、微信办照、掌上开办、“政银合作”等便捷服务模式。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除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外,还将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优化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在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方面,着眼于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将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标准规则体系,深化信用监管机制,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探索开展信用修复约谈和承诺制度,提高信用监管权威。在提供便利高效服务方面,将继续推进行政许可规范化,及时修订公布行政许可“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材料种类,实行清单化管理。取消纸质申请材料,实行电子申请材料与纸质材料、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中国政府网)

宁夏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目标要求,宁夏将大力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全区新能源电力装机占全区统调装机比重达40%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0%;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扣除宁东煤化工项目影响后,全区单位GDP能耗今年较2015年下降14%,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500万吨标准煤;对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实施碳排放配额管控制度,探索建立工业领域重大项目碳排放事前评估制度,从源头限制高碳排放强度项目的上马;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1600辆,全区基本形成便捷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宁夏将持续推进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林业工程。加快实施生态修复、防沙治沙、灌区绿网、城乡增绿、湿地保护五大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大六盘、平原防护林和城镇绿化美化等生态安全体系。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稳定并增强湿地固碳能力。新增营造林面积50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99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5.8%。(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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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