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公报 > 高新区 > 2020年第二期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81152921MC3696545Y/2020-00517 发布机构: 综合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字号: 阿高党办发〔2020〕29号 成文时间: 2020-04-14
公文时效:

关于开展2020年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阿高党办发〔2020〕29号

中共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0年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乌斯太镇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改善高新区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工作,积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现就2020年高新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为确保造林质量,本次义务植树活动分批次开展,第一批植树时间拟定为4月15日,第二批植树时间另行通知。

二、植树地点

G1817高速11公里至12公里北侧。

三、参加人员

乌斯太镇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单位、企业。

四、栽植树种及栽植要求

1.本次义务植树树种为河北杨,规格d=6cm,截干3.1米。

2.各单位要根据现场自行进行栽植,树坑挖掘规格为直径60cm,深度60cm。

3.栽植树苗时要找准中心点,做到成行成列、整齐美观,覆土踩实后打围堰,浇定苗水5桶。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迅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时到现场植树,保质保量完成好所分配的任务并通过现场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场。

2.请各单位自备镐头、尖头铁锹、水桶等所需工具。

3.各单位接到二次通知后自行组织前往,并注意行车安全。

4.林水局定于4月14日下午17:00在贺兰山饭店门口集合,组织各单位前往植树现场踏查,请各单位自备车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孟宪云:18204831675

附件:义务植树安排表

中共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第一批义务植树安排表

序号

单位

人数

株数

备注

1

乌斯太镇

65

90


2

纪检监察工委

12

12


3

党政综合办公室

49

80


4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38

50


5

发展改革和经济统计局

18

20


6

工业和科技局

22

30


7

财政金融局

39

50


8

生态环境分局

21

30


9

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6

40


10

行政审批服务局

26

20


11

消防大队

20

30


12

实业投资运营公司

72

88


   

编辑:
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