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1152921MC3696545Y/2020-00536 | 发布机构: | 综合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字号: | 阿高管办发〔2020〕24号 | 成文时间: | 2020-04-17 |
公文时效: |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4-2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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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高管办发〔2020〕24号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的通知
乌斯太镇政府,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按照盟行署《关于调整盟直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的通知》(阿署办字〔2020〕9号)的要求,结合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运行实际,参照盟直属部门现作息时间,经2020年第8次管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调整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
二、作息时间安排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自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起实行。
三、有关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引导干部职工尽快适应调整后的作息时间,严肃工作纪律和规定,确保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幼儿园)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行业特点决定作息时间。各国有企业在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和不缩短劳动时间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