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1152921MC3696545Y/2020-00516 | 发布机构: | 综合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字号: | 阿高管办发〔2020〕21号 | 成文时间: | 2020-03-30 |
公文时效: |
关于干部职工节假日通勤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4-0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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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高管办发〔2020〕21号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干部职工节假日通勤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干部职工节假日通勤服务质量、安全指数,高新区拟通过运输公司购买通勤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乘车人员注意事项:
1.乘车人员需按时从指定乘车点乘车。
2.乘车人员应爱护车辆及车内设备设施。
3.乘车人员凭乘车卡乘车,乘车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转借他人取消乘车资格),乘车人员不得无证乘车。
4.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乘车人员不得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不得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
5.如遇到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发车时工作人员会将在公务联络群通知。
二、车辆线路和时间:
1.高新区发车地点为:行政服务中心西侧,高新区学校,综合医院,中心幼儿园,民族幼儿园,乌斯太中学。
2.巴彦浩特下车站点为:塞外城府、新世纪广场、太西酒店。
3.阿左旗乘车地点为:巴彦浩特汽车站前广场。
4.发车时间:夏季高新区至左旗为周五17:30,左旗至高新区为周日16:30;冬季高新区至左旗为周五17:00,左旗至高新区为周日16:00。
联系人:巴尔斯 联系电话:15248300102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