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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152921MC3696545Y/2021-00199 发布机构: 综合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高新区文件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02-24
公文时效:

转载: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公布盟本级权责清单(2021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公布盟本级权责清单(2021年)和

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示范区、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各重点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精神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内政服发〔2020〕60号)要求,对盟本级最终权责清单进行调整,下放行政权力14项,取消行政权力13项。调整后,盟本级行政权责清单涉及盟直部门31个,权责清单共包含行政权力6436项,其中:行政许可193项、行政确认57项、行政给付20项、行政奖励66项、行政裁决16项、行政处罚5296项、行政监督检查459项、行政强制212项、行政征收6项、其他行政权力111项。现将《阿拉善盟本级权责清单(2021年)》和《阿拉善盟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旗区、盟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阿拉善盟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移交承接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盟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好简政放权,对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执法重心下移的行政权力事项,盟直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基层做好承接工作;各旗区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切实做好承接工作。

二、盟直各有关部门要以盟本级权责清单公布运行为抓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布,同时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材料及时限,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要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最大程度便企利民。

三、盟本级权责清单公布后,各旗区、盟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按规定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调整结果。

四、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公布盟本级权责清单(2020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阿署发〔2020〕66号)公布的盟本级权责清单与本通知公布的盟本级权责清单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阿拉善盟本级权责清单(2021年)

    2.阿拉善盟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021年2月20日      

  文件下载:关于公布盟本级权责清单(2021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docx

  附件下载:1.阿拉善盟本级权责清单(2021年).xlsx

                        2.阿拉善盟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xlsx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编辑: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