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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152921MC3696545Y/2021-00284 发布机构: 综合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高新区文件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06-05

转载: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署办发〔2021〕17号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各重点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9号)、《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0〕662号)精神,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打造一流用电营商环境,助力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阿拉善盟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6日    


阿拉善盟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9号)、《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0〕662号)精神,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打造一流用电营商环境,助力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阿拉善盟范围内10千伏及以下的客户新装、增容电力接入工程,以及配电网新建、改造工程。2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接入工程参照执行。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三零”“三省”服务,低压客户报装环节压缩为2个(受理签约、施工送电),符合“三零”服务适用范围的低压客户,平均接电时限不超过 14个工作日,其中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表箱中有空表位),接电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用户报装环节压缩为4个(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工程实施、装表接电),10(6)千伏业扩工程各环节合计办理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市政道路区块规划以内的市政管线工程供电设计方案由审查改为备案制。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办电便利度

用户提交新装、增容用电申请后,供电企业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

1.精简申请报装资料。低压用户申请资料精简至2件(用电主体资格证明、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高压用户需同时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责任单位:阿拉善电业局)

2.坚持“一口对外、首问负责、快速响应、限时办结”原则。全面推行“一证受理”“盟域通办”业务,推广应用“蒙电E家”“蒙速办·掌上办”手机APP、95598网站等渠道线上办理用电申请。(责任单位:阿拉善电业局)

3.坚持“先接入、后分流、再改造”原则。供电企业提前参与项目规划,根据项目规模和用电需求,适时调整电网规划,同步安排电源布点,及时响应客户需求。(责任单位:阿拉善电业局)

4.信息数据共享。对于客户主体资格证明、项目批复文件、房屋土地证明、规划建设许可、环评批复等办电涉及证照和材料,供电企业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共享和查验,无须客户重复提供。(责任单位:阿拉善电业局)

(二)加快工程行政审批

办理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的 10千伏及以下的高、低压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时间压减至 5个工作日。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及配电网工程,涉及市政道路区块规划以内的市政管线工程供电设计方案由审查改为备案制。

1.涉及市政道路区块规划范围以内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及配电网新建、改造工程,将开挖、穿越道路等工程审批改为备案制,只需细化供电方案,明确破路占绿内容,履行备案流程后便可施工,按照相关收费标准缴纳费用后,由相关部门进行恢复。施工完成后 10个工作日内,供电企业将管线数据报备至相关部门。(责任部门:盟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草局、交通局、阿拉善电业局)

2.其他需要审批的电力接入工程及配电网新建、改造工程,各部门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原则,盟自然资源局在受理申请材料后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盟住建局和林草局按照职能划分在受理申报材料后出具临时占用绿地的行政审批;盟住建局和交通局在受理掘路、涉路等穿越城市道路申报材料后出具技术审核意见;对规定需要其他部门审批结果作为前置条件的,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方式,由供电企业先行提交告知承诺书,承诺能够满足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技术等,各部门对相关申报材料先行开展条件审查。以上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和限时办结,明确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对涉及自然、文物保护区,或施工情况复杂、对现有管线或道路交通安全有较大影响的,暂采用原审批方式。(责任部门:盟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草局、交通局)

(三)压缩工程建设周期

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供电企业应加快工程建设,在取得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及客户土建工程完工后,全面推行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实现“受理业务、施工准备、工程实施、计划安排”责任到人。推广应用典型供电方案设计,缩短施工周期,提升客户工程接电速度。大力推广不停电作业,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全力保障客户及时高效接电。加强物资供应保障,储备充足设备物资,确保施工物资按需供应。(责任单位:阿拉善电业局)

四、办理流程

(一)低压报装业务流程(三零服务适用范围客户)

1.线下可通过供电企业各级客户服务中心,盟、旗(区)两级政务大厅办理;线上可通过“蒙电 E家”“蒙速办·掌上办”手机APP、95598网站等渠道办理用电申请。

2.业扩报装人员电话预约客户上门服务,勘查现场制定供电方案。

3.供电企业(客户)将低压供电方案及破路占绿内容上传至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模块,推送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审批(审查)意见。市政道路区块规划以内的市政管线工程供电设计方案由审查改为备案制,供电企业(客户)向相关部门提交承诺并履行备案流程后进行施工,按照相关收费标准缴纳费用后,由相关部门进行恢复。施工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报备管线数据。

(二)高压报装业务流程(10(6)千伏普通电力客户)

1.线下可通过供电企业各级客户服务中心,盟、旗(区)两级政务大厅办理;线上可通过“蒙电 E家”“蒙速办·掌上办”手机APP、95598网站等渠道办理用电申请。

2.业扩报装人员电话预约客户上门服务,勘查现场制定供电方案。

3.供电企业(客户)将审批申请和供电设计方案等办理要件,上传至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模块,推送至各相关部门。盟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林草局、公安局交管支队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踏勘现场,并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术审核意见、挖掘城市道路和临时占用绿地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

4.按照相关收费标准缴纳费用后,客户同步建设内外部工程。

5.供电企业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验收送电。

五、服务保障

(一)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和时间安排,针对优化调整后的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和文件,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业扩配套工程项目备案绿色通道,明确告知承诺格式文本及审批的条件、标准、要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

(二)推进信息共享

推动现有办理电力接入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探索电力接入工程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推送、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证的新型审批机制,实现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规范集中公开,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审批时限全过程监控和预警, 保障改革顺利实施。

(三)强化信用手段支撑

由重前置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客户、利益相关单位、供电企业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批等各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经发现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信用平台。通过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提高违规和失信成本。



文件下载:阿署办发〔2021〕17号.doc

解读链接:《阿拉善盟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来源: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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