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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新区信息第20期

【主要指标】

高新区1—9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力消费持续回落。规上企业用电量达63.9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0%。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用电量0.0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0.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用电量51.5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0.65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电量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2%。(经济发展局)

高新区1—9月六大高耗能能耗完成情况。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等价值)388.78万吨标煤,同比上升2.9%。其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67.84万吨标煤,同比上升34.3%;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274.83万吨标煤,同比下降0.4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7.54万吨标煤,同比上升14.9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3.22万吨标煤,同比下降39.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1.16万吨标煤,同比上升13.22%。(经济发展局)

高新区1—9月能源加工转换效率83.3%。规模以上工业加工转换总投入765.14万吨标准煤,总产出637.05万吨标准煤,能源加工转换效率83.3%。其中,火力发电加工转换效率40%;炼焦与制气加工转换效率92%;原煤入洗加工转换效率98.2%;天然气液化加工转换效率98%。(经济发展局)

高新区1—9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消费原煤582.57万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消费原煤582.57万吨,同比下降12.2%。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原煤消费同比下降40.4%;制造业原煤消费同比增长5.6%;电力、热力、水的供应业原煤消费同比下降11.6%。 (经济发展局)

高新区1—9月金融保险业平稳运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85768.04万元,同比增加45941.04万元,增长8.51%;各项贷款余额697120.74万元,同比减少53283.26万元,下降7.1%;盐化工、煤化工和精细化工行业贷款余额200629万元,占各项贷款的28.78%。保险业金融机构累计实现保险业务17882笔,保费收入4816.66万元,同比下降31.63%;赔付支出3300.96万元,同比下降1.97%。(经济发展局)

【重点工作】

高新区引才聚智 打造“群贤毕至”强磁场。一是“真金白银”引人才。逐步细化激励奖励措施,对刚性引进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支持鼓励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最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和100万元的项目扶持奖金;支持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500万元,并在高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半年以上,每年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新认定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支持资金等政策。近3年,柔性引进中科院院士、专家教授等紧缺人才300余人,刚性引进急需紧缺优秀教师87人、“智汇驼乡·鸿雁归巢”高学历硕士研究生14人。截至目前,人才队伍总量5416人,人才资源总量占常住人口比重的12.6%。二是搭建平台聚人才。着力打造人才就业平台,建立与甘肃民勤、宁夏银川、内蒙古赤峰等区域人才合作体系,近三年,引进产业工人1万余人,开展技能培训2.5万人次。持续深化院盟合作机制,积极创建“一心三联五共”校地合作品牌,共同建设“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阿拉善高新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阿拉善高新区党的建设与地方治理实验室”等特色合作项目,鼓励干部人才参与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等领域应用性和综合性课题研究。三是政策领航汇人才。在事业留人上,执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推行全员聘任工作,开展校(园)长、医院院长年薪聘任制度等“硬核”措施,让广大人才在事业上有奔头。在待遇留人上,建立健全各类人才政策制度,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及时兑现自治区“草原英才”人才工程及“阿拉善英才”工程等重点人才项目资助资金368.56万元。在环境留人上,投入4亿多元打造第一中学、第二小学、生态科技馆、全民健身中心等民生工程,率先设立“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综合受理窗口、推出“全程导办”等贴心服务,真正实现让各类人才安心、安身、安业。(基层党建办)

高新区三点发力铸造安全生产“金钥匙”。一是服务上谋创新。购买“第三方”对企业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评估范围内的27家企业全部完成评估,评级为蓝色1家、黄色22家、橙色4家,评估反馈问题隐患1916项,现已整改1900项。提供周期性安全检查服务,指导企业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落实整改,对园区65家化工生产企业开展设计诊断工作,目前已对48家企业完成诊断,诊断问题隐患1450项。二是监管上下功夫。排查梳理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督促高危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目前,成立检查组4个,开展现场检查80余次,发现问题隐患1260余项,督促完成整改1000余项。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责任制,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生产方式和技术工艺,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三是保障上出新招。强化隐患排查、事故预防、风险研判等方面的能力培训,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家库,学习、借鉴国内发达地区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与成果,持续加大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应急管理局)

【工作动态】

高新区前三季度盟级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超进度。高新区实施盟级重点建设项目5大类29项,总投资368亿元,年内计划投资64.7亿元,同比增长41%。截至9月底,开复工率100%,完成投资54.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84%。超额完成季度投资任务。(经济发展局)

高新区强化项目储备 扎实做好2023年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争取。2023年拟上报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63个,总投资573亿元,争取预算内投资23.5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8项,争取预算内资金0.49亿元;黄河流域项目4个,争取预算内资金5.7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4个,争取预算内资金1亿元;社会领域项目9个,争取预算内资金1.2亿元;节能减碳项目27个,争取预算内资金15亿元;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个,争取预算内资金0.015亿元。(经济发展局)

高新区6家企业入选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其中,新认定3家企业为内蒙古同创高科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瑞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兄弟化工有限公司;复审3家企业为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中盐吉兰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目前,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达23家。(投资促进局)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22年自治区对标达标标杆示范企业称号。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区2022年对标达标标杆示范企业名单,“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榜上有名。(平安建设办)

高新区加强资源要素保障 保障2022土地供应。制发《高新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年度计划供应土地567.81公顷。截至目前,累计完成4批土地供应工作,供应土地53宗,总面积190.62公顷。其中,出让土地34宗,面积68.56公顷,土地收益4394万元;划拨土地19宗,面积122.06公顷;正在开展第5批、第6批土地供应宗地评估、勘测定界、编制供应方案等前期工作,计划供应17宗土地,供应面积108公顷,预计收益约5000万元。(自然资源局)

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投入使用。目前,已投入13万余元,完成生态科技馆两侧停车场、立成商业广场等2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配置直流快速充电和部分交流充电,可同时满足20余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同时充电。(党群服务中心)

高新区1—10月累计发放各类民生补助资金41.73万元。惠及群众325人次。其中,发放城乡低保人员资金22.38万元、临时救助人员资金2.5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4.2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3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8万元、高龄津贴3.2万元、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0.15元、慈善救助救金5.6万元。(社会事务办)

高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群众诉求1219件。1—10月,共承办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派工单1219件,响应率99.5%,按期办结率95.2%,解决率90.3%,回访满意率92.8%。(行政审批局)

高新区绿化“梳妆”扮靓城市“颜值”。园区绿化率达27.8%,绿化面积1390.83公顷,其中,企业绿化400公顷、公共绿化990.83公顷。种植落叶乔木73.1万株、常绿乔木18.5万株、绿篱23.8万平米、花灌木95.6万丛、地被147.5万平米。(乡村振兴办)

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1×60MW背压式发电项目通过专家技术审查获取环评批复。近日,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1×60MW背压式发电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该项目总投资82273万元,环保投资14314万元,占总投资的17.4%。(行政审批局)

高新区2个项目获得节能审查批复。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甲醇制芳烃升级改造10万吨/年甲胺项目和内蒙古中高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氯虫苯甲酰胺及中间体建设项目获得项目节能审查批复。(行政审批局)

【重点关注】

2025年我国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将再上新台阶。11月9日,《“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公布。根据规划,到2025年,我国将初步建设形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支撑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通全覆盖。该规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制定,旨在统筹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行业深度融合。规划列出了8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集约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二是健全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三是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四是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要素体系,五是推进数字健康融合创新发展体系,六是拓展基层信息化保障服务体系,七是强化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分析应用体系,八是夯实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根据规划,到2025年,二级以上医院将基本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三级医院将实现核心信息全国互通共享。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基础资源等数据库更加完善,每个居民有望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个功能完备的电子健康码。规划要求,以普及应用居民电子健康码为抓手,建立居民以身份证号码为主、其他证件号码为补充的唯一主索引,推动“一码通用”。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规划还要求,集约建设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同时,逐步形成统一权威、全面协调、管理规范、自主可控的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人民网)

工信部:14条举措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从增强企业转型能力、提升转型供给水平、加大转型政策支持等三方面提出了14条具体举措,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在增强企业转型能力方面,指南提出开展数字化评估、推进管理数字化、开展业务数字化、融入数字化生态等举措。在提升转型供给水平方面,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供给方主体,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共性需求,研发即时沟通、远程协作、项目管理、流程管理等基础数字应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展示场景融合应用和转型方法路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聚焦中小企业转型痛点难点,提供“小快轻准”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加大转型政策支持方面,指南提出加强转型引导、加大资金支持、推广试点应用、完善配套服务等举措。其中,明确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工程,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根据行业特点,从数字化基础、经营、管理、成效四个维度综合评估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新华社)

《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十大行动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省政府近日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全省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方案强调,我省将重点开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污协同降碳、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等“碳达峰十大行动”,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方案明确建立配套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制度标准、完善财税价格支持政策,并强调以能耗双控制度为基础,逐步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实行能耗指标和碳排放指标的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央广网)

山西细化举措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医疗保障网。《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的具体措施。要求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合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实施意见》明确要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明确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返贫致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明确救助费用保障范围,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合理确定住院救助水平,按救助对象困难情况,给予分类救助。《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重点监测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后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监测对象,做到及时预警。全面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增强救助时效性。《实施意见》明确要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鼓励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大病救助项目,发挥补充救助作用。支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满足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保障需求。《实施意见》明确要规范经办管理服务。细化完善救助服务事项清单,出台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简化流程,实行“一站式”结算。经基层首诊转诊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对象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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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