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1/2022-01319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2-11-17 | |
公文时效: |
关于七里沟石料矿抵押公示
- 发布日期:2022-11-17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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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采矿权人):阿拉善盟润和矿业有限公司
借款人(债务人):阿拉善盟润和矿业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债权人):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斯太支行
你公司提出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素图镇七里沟石料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1529002017067130145556)抵押申请收悉。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依据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方村银乌借字2022第256号)和采矿权抵押信息公示申请书中的约定,抵押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抵押期间不得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二、采矿权抵押人的采矿活动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抵押人承担。
三、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人未清偿而需办理抵押实现的,抵押双方须将抵押实现方案报采矿权抵押备案的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依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对抵押权实现方案、受让人的条件等进行审查后,方可办理抵押实现。
四、抵押合同中认定的采矿权抵押金额为双方当事人认同,非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认。如该金额不足抵押合同中规定的数额时,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
信息来源: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