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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新区信息第11期

主要指标

前五月阿拉善高新区财政总收入完成38130万元。5末,高新区财政总收入完成38130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66952万元),同比减少39470万元,下降50.86%。其中,税务部门完成30960万元,同比减少41956万元,下降57.54%;财政部门完成7170万元,同比增加2486万元,增长53.0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313万元(含盟级15988万元),同比增加2430万元,增长6.59%,完成年初预算的35.0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6.51%;非税收入完成9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3.49%(财政金融局)

阿拉善高新区民间投资稳中向好。4高新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活力释放,同比增长91.6%,占全部投资比重的99.4%去年同期上升11.4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快速增长,对全部投资增长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局)

阿拉善高新区工业项目投资稳中向优。4高新区稳步推进新、续建工业企业项目开复工建设,工业投资同比增长62.6%,占全部投资比重的85.4%去年同期下降3.7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8294.9%,占全部投资比重的19%,比去年同期上升18.6个百分点。(经济发展局)

阿拉善高新区11个行业增长面达84.62%4,高新区涉及的13个行业大类中,11个行业实现同比增长,增长面达到84.62%。其中非金属矿采选业、医药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分别同比增长4002%165%138%11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比增速在20%60%(经济发展局)

 

重点工作

阿拉善高新区坚持稳增长 稳预期 奋力筑牢经济增长基本盘。一是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扎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目前共办理留抵退税6.59亿元,退税95。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的90%返还,此次拟享受稳岗返还补贴152家企业,涉及人数9791人,涉及金额541.32万元。二是促进稳企就业同频共振。发放完善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和扶持各类群体自主创新创业,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527.5万元已发放到位,涉及个体工商户10家、小微企业2家。探索“直播带岗”、企业人才双选会等招聘新模式,推动就业重点群体实现更充分就业。目前,发布就业招聘信息19期,开展人才招聘活动共9场(次),累计126家企业参加,招聘人员5797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054人次,实现新增就业491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7.7%三是优化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助保金贷款”“过桥贷”、产业引导基金、供应链金融等新兴融资模式,不断创新融资服务平台功能。截至目前,平台注册在库企业192家、金融机构74余家,发布金融产品22项、收集金融政策60余篇,累计发布融资需求95.50亿元梳理重点企业、重点项目35项,融资需求金额56.77亿元,为56户企业投放信贷资金8亿元。引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圣氏化学成功进入“新三板”创新层;世杰化工已与东北证券签订挂牌服务协议,计划6月底完成股改工作;瑞信化工拟申请上交所“主板”上市,已被列入自治区2022年上市后备企业C类(培育推进类),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内蒙古“天骏板”挂牌。四是加大重点项目建设。2022年高新区新、续建重点工业项目24项,其中续建项目10项、新建项目14项,总投资350.68亿元,年内计划完成52.5亿元,前4月完成投资10.3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20%,开复工项目17项,开复工率达70.8%持续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目前共引进项目76个,总投资331亿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实现工程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年内通过线上办理备案、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手续152件。(税务局、基层党建办、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行政审批局、财政金融局、市政和金融服务中心)

阿拉善高新区狠抓危险化学品领域巩固提升 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投用集安全宣传、“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取证考试等为一体的培训教育实操基地,配置6个工种实操仿真考核系统和16化学工艺流程安全操作技术实操考核系统;投资5000万元,建成集工业云、应急指挥、在线监测等功能为一体的大数据中心,全力打造安全生产数字化管理新模式。二是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组织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在自治区确定的诊断名单基础上扩大诊断范围,46家增加65家,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公告。设置“一必须、四严禁、一限制”门槛,严禁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硝化工艺、格式反应以及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高风险项目入园,严禁精细化工反应工艺危险5投资项目入园。三是抓好化工产业整改提升。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工作,形成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包含5个方面共计48项建议措施,已按“一园一策”整改措施完成8项整改,其余正在有序整改;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已评估企业11家,发现问题隐患727条,其中重大隐患2评级为黄色共10家、蓝色1(应急管理局)

 

工作动态

阿拉善高新区与乌海市乌达区签署平安建设跨区域协作协议。根据协议,高新区和乌达区合作共建和谐边区,采取多种形式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着力提升高新区至乌达区边界治理能力(基层党建办、党群服务中心)

阿拉善高新区全面提升整改质效 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高新区共涉及以案促改整改问题49个,截至68日,提交销号申请并获得批复38个,未批复7个,正在整改4个,销号率77.5%。其中土地管理方面11个,提交销号申请并获得批复7个,正在整改4个,销号率63.6%资金管理方面14个,提交销号申请并获得批复13个,未批复1个,销号率92.8%项目建设方面4个,提交销号申请并获得批复3个,未批复1个,销号率75%管理体制方面3个,提交销号申请并获得批复3个,销号率100%选人用人方面5个,提交销号申请并获得批复4个,未批复1个,销号率80%营商环境方面12提交销号申请并获得批复8个,未批复4个,销号率66.7%(投资促进局)

阿拉善盟贸促会工作联络点在阿拉善高新区挂牌。联络点建立后,将建立常态化贸促工作联系协调机制积极配合开展贸易促进、会展工作、项目对接、商事法律等各项工作,服务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发展局)

阿拉善高新区“防”字当头 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110国道警务站、兰太大道、三麻段公安检查站等设立6个防疫服务点,抽调80余名警力、48名志愿者,实行24小时轮班制,加强核酸阴性报告、行程码查验工作,实现对运输疫情物资、民生物资快速检验,优先通行。累计投入警力2013人次,警车600余辆次,每日检查车辆1万余辆、人员1.5万余名。按照防疫通告及相关法律规定,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严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隐瞒行程、造谣传谣、抗拒防控等15类违法犯罪行为。截至530日,累计查处治安案件10起,处罚12人。(公安分局)

阿拉善高新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全力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实行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登记前置审批条件,放宽经营范围企业住所登记条件等“宽进”措施,降低准入条件。规范各类市场主体材料提交,将“填写项”内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勾选项”,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企业集团登记分支机构备案登记,大幅压缩登记时间,手续齐全可当天出照截至目前,增私营企业95户,新增注册资32.81亿元;办理设立、变更、注销675;注销企业39户;市场主体期末实有总量4511户,注册资金330.939亿元。(平安建设办)

阿拉善高新区四个项目获得节能审查批复。分别为内蒙古犇星化学有限公21000/年农药产品及中间体二期项目,内蒙古犇星化学有限公司20000/年铵膦原药、10000/年草铵膦母液、20000/年氯化铵项目,内蒙古中高化工有限公司5000/年邻甲酸甲酯苯磺酰胺及其中间体项目,内蒙古中高化工有限公司15000/年农药中间体项目(经济发展局)

阿拉善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平稳运行。5月份,共办结事项9337件,其中,审批事项380件,其他服务事项1875件,税款征收及收缴水电气暖费等日常业务7082件。现场办理6992件,网上办理2345件。各窗口共完成助老服务11件,预约服务1件,帮办代办服务15件,免费邮寄证照1件,收到群众差评1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行政审批局)

阿拉善高新区提升环境卫生质量 力促城市管理精细化。探索推行“人机结合”清扫方式,做到全扫全保、日收日清,实现“机洗+机扫+人工”环卫保洁模式,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85%以上。夯实环境卫生整治领导责任制,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管”,定期对包干的责任路段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强化督查考评,每周五爱委会成员单位对环境卫生责任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市政和金融服务中心

 

【重点关注】

财政部发布《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发布《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意见》明确六大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包括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支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意见》提出,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充分发挥包括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内的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地方政府对PPP项目履约行为。《意见》提出,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按照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优化关税结构。《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梳理现有政策,明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资金投入渠道,将符合规定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任务纳入支持范围。严格预算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资金使用效益。(证券日报)

生态环境部发文优化环评审批流程 全力推进重大投资项目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提出将持续完善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国家、地方、利用外资等三个层面重大项目台账),积极服务重大投资项目落地。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参照“三本台账”内容和格式,建立重大投资项目环评管理台账,指导建设单位运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对照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做好项目前期方案论证,优化选址、选线,预防出现触碰法律底线的“硬伤”。对台账内当年开工的重大投资项目,《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为建设单位提供“环评审批服务单”。对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建设单位及早启动、加快编制环评文件;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指导建设单位在建成投产前完成网上备案;依法无需开展环评的,明确告知建设单位。同时发挥专家优势解决技术难题。《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取消评价等级判定、模型预测,简化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切实缩短报告表编制时间,降低编制成本。在环评审批方式上,《通知》要求,对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位于相同市级或县级行政区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煤矿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通知》提出,鼓励地方细化“两高”项目范围,重点关注规模大、能耗高、排放量大的基础原材料加工项目,更加精准地管控“两高”项目。(澎湃新闻)

重庆出台9项政策措施 支持企业技改和扩大再投资 最高奖励2000万元。重庆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出台9条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大再投资,最高奖励2000元。按照《措施》,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将对工业企业实际发生技术改造投资或扩大再投资后,年工业增加值首次突破500亿元、3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措施》对实施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的企业也提出予以相应奖励。在绿色化改造方面,将支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等行业企业实施绿色技改,并对达标的予以相应奖励;在智能化改造方面,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5G+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创新载体等建设,对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措施》还从支持企业创新成果应用、支持产业梯度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承载平台建设、优化审批程序等多个方面提出相应帮扶措施。对于企业“融资难”痛点,《措施》提出,将通过建立担保机构、银行及市、区县两级政府风险分担补偿资金池,加大对重点产业、企业和产业链协同技改项目信贷支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面向市级重点技改项目配置专属额度、期限和利率的贷款产品等。《措施》提出,将企业扩大再投资项目视同为当地的招商引资项目,各区县可比照招商引资惠企标准落实相应优惠政策,市招商投资促进部门将把其计入招商引资考核范围。(中国政府网)

宁夏出台12条稳保促措施。宁夏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从高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提升确权登记办证效率三个方面,助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高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方面,全年40%以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和民生项目;自治区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且已办理用地预审、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可申请先行使用土地,相关要件齐全的,自然资源厅5个工作日内完成先行用地审查批准;对自治区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即来即审即办;支持重点产业融合发展混合用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以按照总用地面积5%以内配套建筑用地,并根据工业、商服、公共设施等用地需求,实行差别化、精准化分类混合供地;鼓励工业企业改造现有厂区、建设多层厂房,增加的容积率不加收土地出让金,节余的土地可分割入市交易,或引进新企业联合开发。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产业用地,可采取“预告登记”的方式先行转让盘活。在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方面,鼓励未达产生产煤矿进一步提升产量,指导停产、停建煤矿“一矿一策”制定复工复产措施,尽快释放产能;支持在建煤矿,经论证技术、安全上可行的,采取上行开采方案加快矿井建设进度;探矿权转采矿权的煤矿,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到期后可不再申报延续,允许自动延续至企业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符合接续深部资源要求的煤矿,允许通过协议出让方式直接申请矿业权,保障煤矿持续稳产;符合采矿权新立登记条件的煤矿,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及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三级联审,20个工作日内颁发采矿许可证。在提升确权登记办证效率方面,优化企业不动产确权登记流程,设置企业专办窗口,实施告知承诺制,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提升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效率。推动国有农用地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显化土地资源价值,为企业抵押融资奠定基础。(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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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