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高新区出台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 发布日期:2022-09-0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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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激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阿拉善高新区制定印发了《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阿高党发〔2022〕13号),力争逐步完善高新区科技创新制度体系。
《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包括六个方面23条科技创新措施,重点围绕科技创新要素保障、增强创新主体建设、创新资源配置机制、产业技术创新提升、完善创新创业环境、科技交流开放合作等六个领域,通过财政资金的鼓励和引导,优化要素配置,补齐产业短板,推动经济发展动力变革,加快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是近年来高新区本级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填补空白、系统性最强的政策文件。
《若干措施》结合实际,主要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强化科技创新要素保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建立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机制。发挥企业引才引智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大力增强创新主体建设。择优择需搭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加快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对企业从制度供给、资本供给、人才供给和土地供给等方面给予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快速成长,推动高新区提质升级发展。
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引进转化科技成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高新区注册成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设置科技创新基金,为高新区科技招商以及科技型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技术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金融支持。
重点产业技术创新提升。聚焦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能源等前沿领域,开展节能降碳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相关设备装备攻关,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
不断完善创新创业环境。设立科技创新资助资金,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科技评估、科技咨询等专业服务。支持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组织开展科学普及、学术交流、科技创新和咨询服务,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
提高科技交流开放合作。落实自治区“4+8+N”科技合作机制,加强与发达地区和知名高校、重点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科技合作。
《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印发有助于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耦合协同,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实现创新跨越式发展。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的客观要求,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关键一环,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