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1/2023-00278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高新区本级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01-18 | |
公文时效: |
【文稿解读】《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1-1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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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21〕11号)《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阿属发〔2022〕73号)等法律政策要求,编制《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在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责制,强化各级责任。二是坚持底线思维,针对灾害风险,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应急准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机制,解决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四是坚持明确各方责任,压实各类突发事件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五是坚持综合协同应对,明确组织指挥机构,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督促落实等方面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总体应急预案中明确了6项自然灾害类、7项事故灾难类、6项公共卫生类、9项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并明确主要牵头部门。
(二)在调整组织指挥体系方面。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分工,优化各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组织指挥体系,其中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代表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响应支援,疾病预防控制局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支援、公安分局负责社会安全事件的响应支援。
(三)在明确指挥协调关系方面。明确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下级开展应对工作,上级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下级政府的指挥机构纳入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在上级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四)在优化分级响应机制方面。充分考虑事件的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在全面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分级,提高了事件分级的灵活性、科学性。
(五)在突出应急准备保障方面。突出了应急队伍建设,由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指导各级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本行业、本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明确了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职责;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及时供应;增强监测预警、辅助决策和救援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