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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31/2023-00747 发布机构: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高新区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3-04-25
公文时效:

【文稿解读】《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统一要求,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印发了《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背景及意义

高新区位于内蒙古西北部,属于黄河流域,全区地质灾害类别多、分布广、危害性较小。为切实做好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护周边地区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研究制定《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高新区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划定了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和防治规划分区,全面部署了四项重点防治工作(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基层风险防控能力体系),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二、政策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内自然资字〔2021〕163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报》(内自然资字〔2021〕575号)等政策法规,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三、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防治规划分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保障措施四大部分。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十三五”期间,经过移民搬迁、矿山治理、动态更新措施,到“十三五”末,高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减少至17处。截止2020年末,全区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灾情等级划分,灾情中4处,占灾害点总数的23.5%;灾情轻13处,占灾害点总数的76.5%。我区地质灾害以灾情轻为主。灾情中的地质灾害点共4处,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主要分布在乌斯太镇巴音敖包嘎查;灾情轻的13处,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主要分布在乌斯太镇巴音敖包嘎查、乌斯太镇乌兰毛道嘎查。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防治规划分区

根据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等地质环境条件,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1:10万地质灾害调查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等资料,将全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划分为4个大区:高易发性分区(A);中易发性分区(B);低易发性分区(C);非易发性分区(D)。其中高易发性分区面积222.42km2,中易发性分区面积216.20km2,低易发性分区面积123.21km2,非易发性分区总面积1348.40km2。根据《阿拉善盟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阿拉善盟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及现状调查将全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次重点防治区(B);一般防治区(C)。

(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部署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区域展开、重点突破”、“地质灾害防治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划分防治区,分清主次、轻重、缓急,针对不同防治区有的放矢,分步实施。地质灾害共有五项防治任务:

1.调查评价体系:在“十四五”期间对阿左旗(含高新区)进行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加强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评估,在区内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进行工程建设前,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建立科学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预警能力:建设群测群防体系,新建地质灾害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对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预报的时间和空间分辨率。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进一步提高对地质灾害预报的成功率。

3.综合治理体系:搬迁避让,加快实施工程治理。

4.基层风险防控能力体系:进一步加强各园区、嘎查(村)地质灾害预防队伍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员、设备、装备,建立健全基层地质灾害预防装备体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管委会各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

2.加强资金保障。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3.强化宣传培训。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向全社会开展多形式的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突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培训和演练,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文件: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编辑:王婷
信息来源: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