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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152921MC3696545Y/2023-01500 发布机构: 综合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字号: 阿高管发〔2023〕59号 成文时间: 2023-07-25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巴彦木仁苏木人民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7月25日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自治区、全盟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整体提升营商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区、全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更实举措推进改革创新突破,以更优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真正让企业家放心创业、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对本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切实压紧压实主要负责同志“一岗双责”职责,严格落实《营商环境评估整改任务清单》,从严从细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逐项分解任务、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倒排工期、督办落实,坚决做到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确保2022年度“区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注重常态长效。坚持举一反三,既要整改好“区评”指出的问题,也要主动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在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对标对表逐项认领整改2022年“区评”问题。各部门要严格对照《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阿拉善盟分报告》《阿拉善盟2022年营商环境评估整改工作方案》《营商环境评估整改专项工作方案》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全面认领整改任务,补齐短板、巩固提升,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严格对照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切实加快工作任务整改落实进度,确保在自治区相关考核中名次持续提升;对正在推进落实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尽快完成到位。

(三)全面抓好全区营商环境大会通报问题整改。各部门要对照全区营商环境大会通报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坚决抓好责任落实,确保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整改本地区、本行业各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及短板。针对存在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尚不能立行立改的要紧盯督办、限时完成,特别是对拖延整改、拒不整改的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进度安排

本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展,8月1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整改提升

时间节点:5月31日—8月1日

各指标牵头部门要聚焦本部门重点领域营商环境弱项指标、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甄别问题原因,对标先进水平,制定牵头指标专项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尽快补齐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及短板。整改方案务必于2023年6月中旬前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总结报告

时间节点:8月10日之前

各指标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本领域整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包括整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和主要经验做法、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培训开展情况、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等),并于6月2日、7月3日、8月1日前将阶段性报告报经济发展局,问题整改完成后于8月8日前报送问题整改总结报告,经济发展局将统一汇总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指标完成若涉及多个部门,由牵头部门负责,其他责任部门主动配合,各司其职、联动推进。要以整改为契机,切实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二)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专题会议由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办公室负责召集,各牵头部门总结汇报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是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月总结的工作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任务清单),由经济发展局按月汇总上报并按月检查通报进展情况。

三是建立举报投诉和联合查处工作机制。对“12345”投诉热线和“好差评”系统投诉举报较多的问题,由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汇总提交专题会议研究,问题涉及部门要向会议作专题汇报并限期完成整改;复杂严重的问题由专题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查处落实;对查证属实的问题,由专题会议作出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执行营商环境奖惩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2023年出台营商环境奖惩办法,对存在损害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对营商环境工作表现突出的进行考核加分奖励。

(三)开展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督查室要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各部门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把营商环境评估整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纪检监察工委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整改问题迟缓、互相推诿扯皮,导致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力度弱、市场主体不满意的,及时予以督促纠正。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

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同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及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高新区 示范区领导包联营商环境指标工作任务清单

          2.营商环境评估整改专项工作方案

          3.营商环境评估整改任务清单(2023年)


附件1

高新区 示范区领导包联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

为全面落实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明确各项任务责任分工,对照管委会领导分管领域,确定领导包联营商环境一级指标(管委会领导岗位如有调整,包联指标任务自行变动,不再发文调整)。

一、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韶云包联任务

(一)商事登记(1项任务)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

整改任务: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相关机制有待完善

(二)获得用水(1项任务)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

整改任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有待进一步推进落实

(三)获得用气(1项任务)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

整改任务: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天然气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需提高

(四)信用环境(2项任务)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

整改任务:1.信用平台系统不健全,信用信息归集难度大;2.“双公示”工作落实不到位。

(五)宜居环境(1项任务)

牵头部门:能源和交通局

整改任务:公共交通服务有待提升

二、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魏云广包联任务

(一)工程项目报建审批(2项任务)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整改任务:1.工改系统与其他部门业务系统未全面实现互联互通;2.联合验收率低于自治区平均值

(二)政府采购(7项任务)

牵头部门:财政金融局

整改任务:1.互联网采购有待进一步优化;2.政府采购框架性协议采购方式未有效应用;3.政府采购质疑投诉解决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4.政府采购废标率有待进一步降低;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仍需进一步发挥;6.政府采购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7.政府采购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获得用气(4项任务)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整改任务:1.用气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2.全流程工作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后端系统难以高效支撑;3.“互联网+供气”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有待提升;4.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仍需提升。

(四)获得供热(5项任务)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整改任务:1.用热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2.“互联网+供热”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有待提升;3.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仍需提升;4.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更新改造有待“一体推进”,企业协同机制尚未建立;5.热网保障能力和调度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三、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郭海龙包联任务

(一)市场监管(3项任务)

牵头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

整改任务:1.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不健全;2.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建设、相关行业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制备方面存在较大空白;3.“一单两库一细则”执行覆盖率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占比较小,检查方式存在分散性,统筹力量不强。

(二)获得用水(5项任务)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公室

整改任务:1.用水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改革推进缓慢;2.全流程工作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后端系统难以高效支撑;3.“互联网+供水”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有待提升;4.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仍需提升;5.供水稳定性有待提升。

四、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新虎包联任务

(一)政务服务(6项任务)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整改任务:1.“掌上办”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2.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入驻量少;3.政务服务基层延伸工作有待加强;4.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需进一步深化应用;5.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有待健全;6.“马上办”事项覆盖率偏低。

(二)商事登记(2项任务)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整改任务:1.缺少对企业简易注销的办事流程指南的宣传推广;2.在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中套餐式注销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工程项目报建审批(5项任务)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整改任务: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落实不够;2.项目前期策划推动进度缓慢,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比例低;3.多测合一改革推动缓慢,且评价期内,未有项目实施联合测绘;4.并联审批率低于自治区平均值;5.未实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生成电子证照。

(四)园区用地保障(3项任务)

牵头部门: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整改任务:1.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难度较大;2.区域评估成果的共享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3.“标准地”出让制度尚未全面推行。

(五)宜居环境(1项任务)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

整改任务:公共文化优质资源短缺

五、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吴敏包联任务

(一)工程项目报建审批(1项任务)

牵头部门:投资促进局

整改任务:园区内单位土地面积规上工业增加值、单位土地面积税收、单位土地面积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低于自治区平均值。

(二)创新创业(5项任务)

牵头部门:投资促进局

整改任务:1.企业创新能力不强,高新技术企业增速缓慢;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研发投入不足;3.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不足;4.高层次科技人才紧缺,人才创造性发挥不充分;5.技术交易成交额较低。

(三)人力资源(2项任务)

牵头部门: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整改任务:1.人才发展平台建设滞后,人才聚集度不高,招才引才工作有待加强;2.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有待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不足。


附件2

营商环境评估整改专项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尽快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推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两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有效解决一批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人力资源、创新创业、工程项目报建审批、商事登记、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建设水平,推动两区营商环境优化实现新跃升。

二、评估总体情况

在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中,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综合得分为63.04分,位居全区第六位。其中,人力资源、创新创业2个指标表现一般,商事登记、工程项目报建审批、市场监管指标表现相对较好。

表1 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得分和排名(2022)

指标名称

2022 年得分

排名

1.政务服务

75.84

8

2.商事登记

74.99

6

3.工程项目报建审批

57.29

6

4.人力资源

45.09

10

5.市场监管

82.85

6

6.创新创业

42.18

11


三、整改要求

(一)深化服务理念。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用户思维、客户体验”理念融入政府服务全链条,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彰显营商环境”的责任意识。以真心暖心、高质高效、精准精细的服务赢得市场主体的信赖。

(二)增强争先意识。各部门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两区营商环境与先进地区的差距,从营商环境最突出的短板弱项抓起,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奋起直追,迎头赶上。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大胆创新,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最佳实践,持续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打好打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指导、推动解决,加强与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联动推进任务落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主动上手、不等不靠,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共同抓好整改工作,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逐条逐项盯住不放、真改实改,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确保在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四)注重经验总结。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不断推广两区的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同时,将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升为制度,又要严格制度执行,有效形成按制度办事、依规矩用权的工作习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改革成效更多惠及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五)多种渠道宣传。各部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工作综述、专题专访、新媒体产品等形式,深入宣传国务院、自治区和盟委行署部署,宣传各级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及本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整改任务

(一)政务服务

1.“掌上办”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拓展“指尖即办”应用领域,推动全区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向“蒙速办”APP汇聚,实现教育、公安、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税务等领域高频事项“应上尽上”“掌上可办”。

目标任务:“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数量达到1000个以上,占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比重不低于80%。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2.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入驻量少

整改措施:提高网上中介超市知晓率、入驻率和使用率。多部门协力,多种途径宣传推广,进一步提高中介机构入驻量、中介机构服务类别、交易量等。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单、公众号宣传等做好广泛宣传活动,向企业发放网上中介超市操作手册等明白卡,宣讲中介服务超市入驻条件、入驻流程以及入驻后网上交易的流程,积极引导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推动采购主体和中介服务机构在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完成中介服务交易,全力做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推广应用工作,促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目标任务:鼓励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上中介超市入驻量达到40家。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3.政务服务基层延伸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梳理形成两区、苏木镇、嘎查的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根据基层群众的办事需求进行动态更新,因地制宜在人口少、区域大的嘎查可采取嘎查联建便民服务站的方式,或将便民服务站设在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社区)便民服务站组成的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全域覆盖的帮办代办服务模式。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4.12345政务服务热线需进一步深化应用

整改措施:一是畅通线上政企沟通专属渠道,持续推进12345热线企业服务专席制度,实行企业服务专席接听、专项受理,对市场主体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投诉举报等各类诉求进行全天候受理和快速处理反馈。二是提升12345热线接听受理、数据分析、工单转办、问题处置、办理反馈全过程质量效率,建立健全工作联席机制,更好实现12345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

目标任务:12345热线响应率达到100%,自治区抽样回访解决率达到90%,回访满意率达到90%。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5.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有待健全

整改措施:积极配合盟直部门不断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规范,按要求接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丰富网办事项、扩大通办区域、健全制度标准,与盟直部门共同建立全盟数字资源“一本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区域通办、秒批秒办。促进更多政务数据依法有序共享、合理有效利用,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目标任务:贯彻落实《阿拉善盟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规范》。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6.“马上办”事项覆盖率偏低

整改措施:进一步梳理“马上办”事项数,提高事项占比。

目标任务:“马上办”事项覆盖率占比达82.4%。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二)商事登记

1.缺少对企业简易注销的办事流程指南的宣传推广

整改措施:扩大对简易注销的宣传,通过政务大厅电子屏幕、公告板、宣传页、新闻报道,短视频,政府官网公示等加强对企业简易注销的宣传普及,促使有需求的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

目标任务:加大对企业简易注销的办事流程指南的宣传推广力度和频次。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部门: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2.在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中套餐式注销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涉及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部门协同配合,落实跨部门预检相关工作。

目标任务:企业注销流程环节压缩至3个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税务局、示范区综合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3.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相关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跟踪落地实施情况,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对成因复杂、市场主体反映强烈、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案例,建立督办协查机制,采取现场督查、通报进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办,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

责任领导:陈韶云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公安分局、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税务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三)工程项目报建审批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落实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项目分类,通过制定更多“主题式”“情境式”定制化流程图,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二是落实审批标准化和规范化。结合两区实际,梳理各部门审批事项清单、办理指南、材料清单等,对可以并联的环节进行充分的研讨和设计,在不违反法律法规限定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目标任务: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流程并联审批办件比例达到85%以上。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限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限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部门:城乡建设局、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生态环境分局、乡村振兴办公室、能源和交通局、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2.工改系统与其他部门业务系统未全面实现互联互通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配合盟直部门,推动工改系统与自然资源部门业务系统、多规合一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等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解决系统接口权限和库表对接问题,加快数据共享,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和系统跳转,提高系统使用便利度。二是主动运用完善后的拓展系统功能,增加“联合验收”“市政公用服务涉及审批事项的联合办理”等模块,强化对流程优化后的系统配置;推动工改系统与“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系统的深度融合,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强化对全流程在线审批的支撑。

目标任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水利部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住建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等部门系统全面互通和数据共享。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投资促进局、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发展局、乡村振兴办公室、应急管理局、能源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3.项目前期策划推动进度缓慢,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比例低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盟直部门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强跨层级的规划信息集成共享,提升项目空间信息查询、规划自动核查、空间初步论证、空间详细论证、部门协同会商、项目查询跟踪、规划实施指引等应用服务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区域评估成果的应用。提高区域评估事项完成率。加快区域评估推进速度,及时公布区域评估成果,推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工作,推动运用区域评估成果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使企业办理手续更加快捷。将区域评估成果纳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并在对应地块坐标进行标识,强化与工改系统的对接,加快归集各地区域评估信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目标任务:通过“多规合一”平台策划生成的项目数量不低于100个,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比例达到50%以上。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部门: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生态环境分局、乡村振兴办公室、应急管理局、能源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4.多测合一改革推动缓慢,且评价期内,未有项目实施联合测绘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两区“多测合一”实施细则,加强“多测合一”平台的应用推进工作,理顺运行流程,加快推动联合测绘成果的汇集,提高实行联合测绘的项目数量,完善多测合一成果管理、中介机构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目标任务:实现测绘成果在各阶段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联合测绘项目数量增长30%且不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责任部门: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乡村振兴办公室、能源局和交通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5.并联审批率低于自治区平均值

整改措施:积极对接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升并联审批率。

目标任务:提升并联审批率,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55.67%,力争达到86.54%。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部门: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乡村振兴办公室、能源局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6.联合验收率低于自治区平均值

整改措施: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高新区、示范区所有申请竣工验收项目全部纳入工改系统进行联合验收。

目标任务:提升联合验收率,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51.61%。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投资促进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乡村振兴办公室、能源局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7.未实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生成电子证照

整改措施:积极和阿拉善盟工改办对接,建议在阿拉善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增加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事项。

目标任务:在完成系统建设后,年度使用数破零。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部门:城乡建设局、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8.园区内单位土地面积规上工业增加值、单位土地面积税收、单位土地面积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低于自治区平均值

整改措施:贯彻落实2023年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推动产业园区化发展,继续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建设管网和标准厂房,进一步提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加快智慧园区建设,坚持“亩均论英雄”。

目标任务:园区内单位土地面积规上工业增加值、单位土地面积税收、单位土地面积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均有提升。

责任领导:吴敏

牵头部门: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税务局、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办公室、能源局和交通局、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四)政府采购

1.互联网采购有待进一步优化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盟财政局工作部署,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二是积极推行远程异地电子开评标。要求各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对具备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远程异地电子开评标,逐步扩大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覆盖面。三是抓工作落实,将远程异地评标开展情况纳入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确保工作落实,提高“互联网+采购”水平。

目标任务:试点供应商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数量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财政金融局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2.政府采购框架性协议采购方式未有效应用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政府采购当事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当事人法律法规素养,增强履职能力,推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完善文件范本审查,确保文件合法合规、科学合理、权责一致。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完善服务举措。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开展政策宣传,做实做细采购方案,针对要开展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筹备组织相关供应商进行座谈交流、开展投标文件线上制作及操作系统使用等业务培训,提高采购人及供应商参与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及便利性。三是规范采购过程,保障结果应用。通过开展需求调查,就服务内容与要求、入围数量、服务价格等问题进行详细研究,保障供应商合法利益,最大程度符合采购人实际需要,确保框架协议采购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全程留痕可追溯,对照办法要求,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目标任务:以框架性协议采购方式进行的项目数量占总的政府采购项目数量不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财政金融局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3.政府采购质疑投诉解决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法律咨询论证制度,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案件,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组织法律顾问、法规机构等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或进行书面论证,就投诉处理的合法性及风险防范提出意见。二是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加强与投诉有关当事人沟通协调,通过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引导双方化解矛盾。三是对发现各当事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代理机构、专家等相关当事人,并记入信用记录。

目标任务: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财政金融局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4.政府采购废标率有待进一步降低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人员水平。要求采购人加大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审查力度,明确要求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参数)和评审因素等是否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是否存在倾向性、限制性条款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对反复出现类似问题的单位发函提醒。二是推进部门协同监督检查机制,在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中发现有妨碍公平竞争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促进采购人进一步强化内部制约监督,降低政府采购廉政风险。三是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规定遗漏或错误填写的,要求投标人及时进行澄清,不得随意废标。其次,对专家判定企业废标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复核,杜绝专家在评审中出现漏评误评,判定企业废标情况,最后是加强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实施专家评价制度,记录专家的职业道德、履职情况,对违反纪律、责任意识不强的专家及时退出评审专家库。

目标任务:政府采购废标项目废标率不高于10%。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财政金融局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仍需进一步发挥

整改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一是积极宣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要求各采购单位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二是制定《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要求项目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共同向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告知合同融资政策,对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积极主动为融资双方提供服务。

目标任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额突破500万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项目占全部采购项目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财政金融局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6.政府采购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强化采购人做好采购需求情况调查,最大限度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二是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从项目确定接收、制定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程序、发布中标通知(成交公告)、敦促签订合同、及时公告合同、按时合同备案、采购工作结束等各个环节,督导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建立“全程服务,专人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工作机制,形成政府采购项目服务闭环管理工作流程,切实解决招标采购过程中后期项目管理缺位的问题。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预算单位“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全流程工作制度,加强对采购需求调查、采购计划填报、招标文件制定等工作管理,坚决杜绝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四是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将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纳入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对再次出现类似问题造成评价测评扣分,整改工作不落实、服务工作不到位的单位,除依法予以处理外,并通报批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目标任务:政府采购监督预警次数(黄灯)降低到500次以内。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财政金融局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7.政府采购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不定期组织开展本地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备案情况抽检工作,将落实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备案时长的规定纳入信用评价。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有条件的采购单位可以即时支付,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

目标任务:中标项目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到完成合同签订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备案平均时长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全部资金支付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财政金融局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五)获得用水

1.用水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改革推进缓慢

整改措施:配合盟直部门建立外线工程“线上联合并联审批”平台,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搭建水电气热外线工程审批服务平台,对水电气外线工程所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等事项实施并联审批,一次告知办事条件、要求和材料,一张表单申请,实现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具备审批时限监控和预警功能。

目标任务:实现用水外线工程审批涉及的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群众或企业可查询审批进度及时限。

责任领导:郭海龙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公室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平安建设办公室、城乡建设局,两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2.全流程工作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后端系统难以高效支撑

整改措施:一是缩短供水企业内部审批时间,充分运用建立完善后的用水报装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建立包含报装、现场勘查、出具设计图纸、工程施工管理、客服管理等功能的内部移动作业平台,对用水报装项目进行过程跟踪、管控,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衔接紧密、有序推进,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二是压缩施工时间,调整施工单位和物资材料储备模式。通过市场机制,确定一定数量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施工队伍,确保施工队伍和材料实时到位,保障工程项目快速、有序实施。

目标任务:用水报装耗时压缩至8个工作日(含外线施工)。

责任领导:郭海龙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公室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投资促进局、平安建设办公室、城乡建设局,两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3.“互联网+供水”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线下设立“水电气热报装受理专窗”,线上依托政务服务平台设立“水电气热”公共事业服务报装联审模块,各公用事业单位开展联合踏勘、并联审批、并行施工。二是通过技术攻关和业务流程再造,新取得房屋产权的业主,无需分别向水、电、气、热部门提交过户申请,无需跑多个线下营业厅,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只需通过线下窗口或是线上端口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动产交易登记资料、水、电、气、热过户资料一并受理,受理结果及信息推送给公用事业单位,根据不动产推送的过户需求数据,各公用事业单位分别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将过户结果以平台查询或是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三是推行“互联网+”服务,线上实现用水业务“一网通办”。供水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蒙速办APP或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功能,切实做到应上尽上、功能完备,全面实现用水业务“掌上查”“指尖办”,使企业和群众获得用水的体验感进一步提升。四是开发并整合“智慧水务”平台功能模块(如调度系统、营销系统、远传水表管理系统、分区计量系统、GIS系统、客服系统、工程管理系统等),构建业务系统全覆盖综合性智慧水务平台,提高远程数据采集和控制、实时监测和预警服务能力,实现用户用水“全面感知、广泛协同、智慧决策、主动服务”。

目标任务:实现90%以上的涉水业务“最多跑一趟”,80%以上的涉水业务“一趟不用跑”,线上业务办结率达80%。

责任领导:郭海龙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公室

责任部门: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投资促进局、城乡建设局,两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4.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仍需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并落实客户回访和服务评价机制。拓展投诉渠道,建立在线投诉服务平台及投诉数据库,对相关内容及时处理、分析、反馈并公示,并对有投诉的用户进行回访且建立完善的回访记录档案。二是建立健全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帮办代办等制度,完善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加强行业服务质量管理,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三是通过服务窗口、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公开公布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一律不收取与建筑红线内供水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保留收费项目要列出清单,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目标任务:用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责任领导:郭海龙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公室

责任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城乡建设局,两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5.供水稳定性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漏损控制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建立漏损控制长效机制,结合GIS采集与系统建设、分区计量、管网改造、水表计量管理、查漏检漏、及时维修等措施,实现供水领域降漏减碳协同。二是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积极解决第三方施工破坏、违规占压、安全间距不足、地下信息难以共享等城市管道保护突出问题。

目标任务: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责任领导:郭海龙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公室

责任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城乡建设局,两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6.价格形成机制和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有待进一步推进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制定价格形成程序,执行供水企业成本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约束和激励相结合的定价机制,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定调价工作,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价格,提高供水价格管理的科学性、公开性。二是持续深化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制定并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和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等可操作性制度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价格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水污染防治和创新绿色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目标任务:出台用水价格形成机制和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相关文件。

责任领导:陈韶云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

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公室、城乡建设局、平安建设办公室,两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六)获得用气

1.用气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

整改措施:建立外线工程“线上联合并联审批”平台,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搭建水电气外线工程审批服务平台,对水电气外线工程所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等事项实施并联审批,一次告知办事条件、要求和材料,一张表单申请,实现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具备审批时限监控和预警功能。

目标任务:实现用气外线工程审批涉及的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群众或企业可查询审批进度及时限。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两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2.全流程工作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后端系统难以高效支撑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全流程工作衔接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压缩施工时间,调整施工单位和物资材料储备模式。通过市场机制,确定一定数量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施工队伍,确保施工队伍和材料实时到位,保障工程项目快速、有序实施。二是缩短供气企业内部审批时间。建立完善用气报装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建立包含报装、现场勘查、出具设计图纸、工程施工管理、客服管理等功能的内部移动作业平台,对用气报装项目进行过程跟踪、管控,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衔接紧密、有序推进,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目标任务:用气报装耗时压缩至10个工作日(含外线施工)。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能源和交通局、平安建设办公室,两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3.“互联网+供气”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线下设立“水电气热报装受理专窗”,配合盟直部门依托线上政务服务平台设立“水电气热”公共事业服务报装联审模块,各公用事业单位开展联合踏勘、并联审批、并行施工。二是充分应用盟直部门开发的信息平台,对新取得房屋产权的业主,无需分别向水、电、气、热部门提交过户申请,无需跑多个线下营业厅,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只需通过线下窗口或是线上端口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动产交易登记资料、水、电、气、热过户资料一并受理,受理结果及信息推送给公用事业单位,根据不动产推送的过户需求数据,各公用事业单位分别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将过户结果以平台查询或是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三是推行“互联网+”服务,线上实现用气业务“一网通办”。供气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蒙速办APP或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功能,切实做到应上尽上、功能完备,全面实现用气业务“掌上查”“指尖办”,使企业和群众获得用气的体验感进一步提升。四是开发并整合“智慧燃气”平台功能模块(如调度系统、营销系统、远传气表管理系统、分区计量系统、GIS系统、客服系统、工程管理系统等),构建业务系统全覆盖综合性智慧燃气平台,提高远程数据采集和控制、实时监测和预警服务能力,实现用户用气“全面感知、广泛协同、智慧决策、主动服务”。

目标任务:实现90%以上的涉气业务“最多跑一趟”、80%以上的涉气业务“一趟不用跑”,线上业务办结率达80%。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平安建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投资促进局,两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4.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仍需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并落实客户回访和服务评价机制。拓展投诉渠道,建立在线投诉服务平台及投诉数据库,对相关内容及时处理、分析、反馈并公示,并对有投诉的用户进行回访且建立完善的回访记录档案。二是建立健全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帮办代办等制度,完善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加强行业服务质量管理,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三是通过服务窗口、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公开公布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一律不收取与建筑红线内供气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保留收费项目要列出清单,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目标任务:用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两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平安建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投资促进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5.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天然气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需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689号)要求,探索推进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市场化,完善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联动机制。二是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工序衔接,明确联动最高限价,加强价格预警监测,适时对天然气价格实施有升有降的合理调整,控制气源采购成本,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三是做好相应的政策宣传,对各类企业的燃气价格区间进行有效规范,保障燃气企业和市场的正向发展。此外,政府部门也要加强信息公开,对市场上的燃气价格调整进行及时公布,确保燃气用户知情权和参与权,保障企业价格联动机制的平稳建立和稳定发展。四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完善相应的监审机制,及时掌握企业的动态信息,尽可能消除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更加合理精确地完成定价成本工作。

目标任务:构建“优质优价”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责任领导:陈韶云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

责任部门:城乡建设局、平安建设办公室,两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七)获得供热

1.用热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

整改措施:配合盟直部门建立外线工程“线上联合并联审批”平台,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搭建水电气热外线工程审批服务平台,对水电气热外线工程所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等事项实施并联审批,一次告知办事条件、要求和材料,一张表单申请,实现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具备审批时限监控和预警功能。

目标任务:实现供热外线工程审批涉及的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群众或企业可查询审批进度及时限。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供暖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2.“互联网+供热”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线下设立“水电气热报装受理专窗”,线上依托政务服务平台设立“水电气热”公共事业服务报装联审模块,各公用事业单位开展联合踏勘、并联审批、并行施工。二是通过技术攻关和业务流程再造,新取得房屋产权的业主,无需分别向水、电、气、热部门提交过户申请,无需跑多个线下营业厅,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只需通过线下窗口或是线上端口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动产交易登记资料、水、电、气、热过户资料一并受理,受理结果及信息推送给公用事业单位,根据不动产推送的过户需求数据,各公用事业单位分别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将过户结果以平台查询或是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三是推行“互联网+”服务,线上实现用暖业务“一网通办”。供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蒙速办APP或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功能,切实做到应上尽上、功能完备,全面实现用热业务“掌上查”“指尖办”,使企业和群众获得供暖的体验感进一步提升。四是开发并整合“智慧供暖”平台功能模块,实时客户端监测进出水温度,实现用户用热“全面感知、广泛协同、智慧决策、主动服务”。

目标任务:实现90%以上的供热业务“最多跑一趟”,80%以上的供热业务“一趟不用跑”,线上业务办结率达80%。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平安建设办、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投资促进局,两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3.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仍需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并落实客户回访和服务评价机制。拓展投诉渠道,建立在线投诉服务平台及投诉数据库,对相关内容及时处理、分析、反馈并公示,并对有投诉的用户进行回访且建立完善的回访记录档案。二是建立健全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帮办代办等制度,完善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加强行业服务质量管理,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三是通过服务窗口、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公开公布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一律不收取与建筑红线内供热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保留收费项目要列出清单,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目标任务:用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投资促进局,两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4.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更新改造有待“一体推进”,企业协同机制尚未建立

整改措施:一是在城市道路以及盟管公路范围内敷设地下管线等需挖掘道路的工程纳入掘路计划管理,减少重复挖掘和实行掘路总量控制,通过掘路计划的申报与会审,对本盟城市道路与公路挖掘施工实施科学统筹。二是探索建设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实现地下管线数据的动态管理与最大限度地资源共享,增强城市应急和防灾减灾能力,降低管道漏损率。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更新改造 “一体推进”机制,满足群众和企业多种公共服务需求。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平安建设办,两区供暖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

5.热网保障能力和调度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城市发展和供热需求加强城镇供热管网规划建设,加大老旧管网和换热站的节能改造力度,纳入2023年计划的热源热网项目,要确保本年度供热前全部完工并具备运行条件。二是对存在多个热源的大型供热系统,推进联网互保,积极推广热网自动控制系统、管网水力平衡改造、无人值守热力站等节能措施。三是进一步推进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城区全覆盖室温监测点安装计划,优先覆盖设施老旧、投诉问题较多供热薄弱片区。四是广泛听取民意,建立投诉反馈和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机制,供热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深入梳理本采暖季供热投诉问题和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找出供暖工作的薄弱环节,依此制定出解决各类供热问题的工作措施,促进供热事业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热网保障能力和调度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责任领导:魏云广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供暖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八)园区用地保障

1.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难度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以供为主,供撤结合,盘活利用”的办法分类推进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处置,做好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沟通对接,及时查漏补缺,有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工作。加大对批准时间长、供应难度大的批而未供土地的撤销比例,多措并举推动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分类施策加快闲置土地处置。二是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联合审查机制,严把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关,引导项目规范使用土地,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用地预审,严格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条件审查,从源头上遏制新增建设用地向存量建设用地转化。

目标任务:完成自治区要求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任务要求,供地效率得分达到80分以上。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2.区域评估成果的共享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区域评估成果的共享应用机制,将区域评估成果嵌入工改系统平台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并进行坐标标识,方便企业查询和部门审批时使用。各部门在引进项目时,及时向项目单位宣传区域评估成果,将区域评估成果提供给项目单位使用。强化部门区域评估事项动态监管,把区域评估工作纳入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强化主管部门对应用区域评估成果、简化审批流程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区域评估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让政策红利真正惠及企业和项目,持续加强区域评估成果运用。二是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明确环评优化正面清单,形成产业园区多评集成改革方案、打捆审批改革方案等,强化落实执行,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完善“用地清单制”,依托“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用地清单”模块,将土地熟化主体在平台上传和反馈意见,形成“用地清单”一览表,进一步提升清单在政府部门之间的运转效率。将区域评估成果作为清单内容,在供地时一并提交市场主体。

目标任务:区域评估得分达到80分以上。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责任部门: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发展局、乡村振兴办、应急管理局、能源和交通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3.“标准地”出让制度尚未全面推行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标准地”改革力度,扩大覆盖面。加快“标准地”改革,扩大“标准地”出让在工业用地出让中的占比,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加强对各工业园区“标准地”出让的指导和督导,定期统计通报其工作进度,提升改革成效。二是强化政策集成,推动“标准地”出让土地,实现“拿地即开工”。充分发挥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和“标准地”的政策叠加优势,明确“标准地”出让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企业拿地之后一次性获批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基坑支护部分),实现项目早开工、早落地。

目标任务:“标准地”出让宗数在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中占比达30%。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责任部门: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生态环境分局、乡村振兴办、应急管理局、能源和交通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九)人力资源

1.人才发展平台建设滞后,人才聚集度不高,招才引才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完善人才引进计划,制定紧缺急需型人才、工科类青年人才支持、高层次人才遴选、高技能人才分类引进计划。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引育工程,启动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二是多方位拓展引智引才渠道,在招才引智上,推进以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转变,由单一方式向多元模式转变,由招引人才向招院引所、招平台引机构、招基金引资本转变,构建起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招才引智的生态。三是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保障,推动人才工作区域一体化发展,在人才评估、人才认定、人才培养、项目合作等方面开展互认合作。四是为优秀企业家及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尝试推行在没有本地户口的前提下,可统筹安排其子女到盟公办或普惠幼儿园、中小学就读,其父母、配偶及子女可享受当地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五是加强与宁蒙陕甘毗邻地区建立的长效人才劳动力引进协作机制,架好沟通桥梁,切实解决企业招工难、人才引进难等问题,进一步落实好“六稳”“六保”各项政策措施。为有就业需求的群体提供更好更精更准的就业帮扶活动,切实拓宽求职者的就业渠道,解决园区企业和广大求职者的燃眉之急。六是认真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各项任务,持续深化职称评审管理服务促人才发展重要推手作用,通过优化职称评审服务,主动深入企业送政策,不断壮大专业技术人才“增量”,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质量”。

目标任务:完善人才发展平台功能,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人才。

责任领导:吴敏

牵头部门: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责任部门: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示范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财政金融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2.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有待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不足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民办教育机构的培训基地作用,结合园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办学层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对在岗职工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培养大批复合型技能人才。

目标任务: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

责任领导:吴敏

牵头部门: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责任部门: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十)市场监管

1.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不健全

整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在具有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中加快推进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建设。畅通公众投诉与举报渠道,推动投诉举报电话与12345的连通,设立邮箱、信箱,倡导全社会监督。设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用平台,典型案例及时上网,发挥最大化警示作用。开展专项行动计划,打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

责任领导:郭海龙

牵头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

责任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2.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建设、相关行业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制备方面存在较大空白

整改措施:完善监管创新机制,补齐重点事项监管清单,梳理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对确定的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的各种行政审批后续重点监管事项,逐项列出监管清单。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部门、监管事项名称、监管依据、行业主管部门等内容。及时公开重点监管事项清单。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服务窗口等各类公开载体,向社会公开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方便市场经营主体、群众和社会组织查询、监督。

目标任务:在辖区范围内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在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制定相关行业监督检查指导手册。

责任领导:郭海龙

牵头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

责任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3.“一单两库一细则”执行覆盖率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占比较小,检查方式存在分散性,统筹力量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召集“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开展集中办公培训,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执行制度保障。二是督促“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根据上级“一单两库一细则”公示各部门相应内容。三是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目标任务:提升“一单两库一细则”执行覆盖率,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

责任领导:郭海龙

牵头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

责任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十一)信用环境

1.信用平台系统不健全,信用信息归集难度大

整改措施: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全面优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配合盟直部门建成具有感知、分析、决策能力的全盟统一信用智慧中枢,打通与上级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之间的数据接口,提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归集的部门覆盖面和完整性,及时通报平台应用情况,督促各部门将涉企信息推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应归尽归”。

目标任务:完善信用平台系统功能,推进地方信用平台与国建、区建信用平台系统互联互通。

责任领导:陈韶云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

责任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2.“双公示”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履行“双公示”信息报送主体责任,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填报人,进一步明确“谁来报”“报什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数据准,认真做到及时录入、准确报送。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数据标准填报信息,确保关键字段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提高数据录入的质量。三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当场告知企业信用修复条件和修复流程,提高受处罚企业信用修复的数量,保障失信企业合法权益。

目标任务:确保公示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双公示”信息合格率达到95%以上,信息迟报率降低至10%以下,信息瞒报率降低至0%。

责任领导:陈韶云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平安建设办公室

责任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十二)创新创业

1.企业创新能力不强,高新技术企业增速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入库“一对一”精准服务,通过政策宣传、上门服务、分类指导和选聘企业科技特派员等多项措施,持续加大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力度。二是通过国家、自治区、盟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提高本地产业层次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目标任务: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1家

责任领导:吴敏

牵头部门: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平安建设办公室、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研发投入不足

整改措施:积极落实“自治区‘科技兴蒙’30条”“阿拉善盟‘科技兴蒙’24条”等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宣传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激发企业申报热情,支持企业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后补助、技术交易后补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平台载体认定等优惠政策红利,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投入,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目标任务: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责任领导:吴敏

牵头部门: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财政和金融局、经济发展局(数据提供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3.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不足

整改措施:围绕现代化工、新材料、清洁能源及荒漠动植物种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打造高层次的平台载体,积极搭建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载体,推动高新区双创孵化中心建设,提升双创载体的支撑能力。

目标任务:加快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责任领导:吴敏

牵头部门: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示范区综合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4.高层次科技人才紧缺,人才创造性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引进培养一批高端创新领军人才、学科技术带头人、创新团队,带动一批青年研发骨干成长。二是引导支持创新主体对接中科院分院、上海交通大学等知名院校,开展人才精准对接工作。三是紧紧围绕盐化工、精细化工、特色生态产业等重点领域,依托国家、自治区、盟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助力本土创新人才团队培养。四是充分发挥科技专家顾问团作用,实行柔性引才,加强人才智力聚集。

目标任务:结合产业研合作等方式,加大引才用才力度,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吴敏

牵头部门: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局、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5.技术交易成交额较低

整改措施:加大技术合同登记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技术交易合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使企业能充分了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好处,提高企业主动对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积极性。

目标任务:增加技术交易成交额

责任领导:吴敏

牵头部门: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两区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十三)宜居环境

1.公共文化优质资源短缺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两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加快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文化场馆资源统筹力度,优化配置,共建共享,扩充群众文化活动空间,提高文化资源利用率。二是利用并融合现代技术进行创新更新,扩大“阵地”,契合时代发展,以此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利用“智慧+”等模式,坚持科学管理,提升设施运营管理质效。

目标任务:推进缺少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基地实现“零”突破;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率。

责任领导:王新虎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

责任部门: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投资促进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2.公共交通服务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铁路、公路网结构,加强既有线路扩能提级改造,加大新线建设力度,提高干线公路互联互通水平,实现两区与阿拉善左旗高等级公路联通,提升普通国道、普通省道保障能力及服务水平。二是鼓励运输企业新增和更新公交车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提高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等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完善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公交基础设施。三是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模式推进两区、苏木、嘎查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实行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切实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实现两区、苏木、嘎查三级物流全覆盖。

目标任务:公交车新能源化率达到75%以上;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回访满意度达到100%;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陈韶云

牵头部门:能源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城乡建设局、公安分局、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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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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