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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152921MC3696545Y/2023-01092 发布机构: 综合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字号: 阿高综办发〔2023〕6号 成文时间: 2023-08-01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规范日常公务用车的通知

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日常公务用车,有效保障公务活动,持续巩固高新区公车改革成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规范使用公务用车提出以下要求。

一、底线明确化,重申公务用车严肃性

公务用车是党政机关配备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以及其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车辆。一要严禁各单位公车私用,不得夹带、捎带办理私事,不得停放营业性服务场所及风景区、居民小区,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二要强化部门监督检查职责,明确驾驶员公务用车纪律红线,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形成震慑,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违规行为发生。三要加强驾驶员交通法规理论知识学习,定期组织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汲取经验教训,主动规范公务用车道路安全驾驶行为,切实提高驾驶员自我约束的主动性。

二、机制细致化,突出公务用车严谨性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公务用车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一是结合高新区公务用车改革实际,总结本单位公务用车规律,制定符合本单位的用车机制,对长租短租、领导负责制、审批权限、派车流程、用车记录、日常报销、报修保养等相关制度做出明确要求。二是建议各相关单位使用短租车,随用随租,细致统计核算用车成本,减少车辆闲置浪费。三是落实“双碳”行动,积极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持续提升新能源车辆使用比重,引导干部职工优先选择新能源轿车作为公务出行主要保障方式。

三、执行常态化,体现公务用车严格性

坚决落实好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管理要求和油卡监控管理工作。一是除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值班类型车辆外,长租车节假日封存停放在本单位或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报送《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公示备案表》至党政综合办115室待查,其它租用的公务车辆节假日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归还租赁公司。二是因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或其他工作需要,需临时启用公务用车的,在履行正常审批手续后,即时向党政综合办公室报备用车情况,车辆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越审批范围,公务活动结束后,适时返回封存。

高新区公务用车改革已全面进入常态化管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履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保障公务出行,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确保公务用车规范化发展。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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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