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1529214612714870/2024-00075 | 发布机构: | 气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2-28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高新区气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2024-02-2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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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阿拉善盟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度将对以下检查项目开展双随机抽查:
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是否办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行政许可;
2.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是否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年度检测;
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是否按相关规定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二、抽查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1.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依据《阿拉善高新区气象局部门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检查要求,采取系统随机抽取方式,按比例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限期整改结束后,检查人员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全年双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20家,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运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定,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气象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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