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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新区 示范区信息第7期

本 期 要 目


○截至6月末高新区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

○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 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

○高新区完善全周期服务链 推动重点项目提速落地

○天津港重启高新区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出口业务

○高新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获评全国优秀案例

○高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

○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近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浙江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主要指标】

截至6月末高新区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截至目前,财政收入5.5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0.3%,收入总量位列全盟第二位,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财政金融局)

截至5月末高新区重点工业产品产量稳步提升。重点监控的46种工业产品产量同比增长27种,下降16种,持平3种。其中,氢氧化钾、靛蓝、苯胺基乙腈等20种产品增长率超过20%,甲醇、固体氰化钠、草铵膦等12种产品增长率超过50%。(投资促进局)

截至6月末高新区重点监控工业产品价格小幅回升。重点监控的46种工业产品价格同比上涨16种、下降24种、持平6种;环比上涨10种、下降16种、持平20种。(投资促进局)


【重点工作】

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 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目前,高新技术企业31家、占全盟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的57.4%,新增培育入库高新技术企业7家,逐步形成了从入库培育、精准辅导、分类挖掘到抓增量、扩存量、提质量的良好培育态势。一是梯队培育提数量。制定“初创型企业—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培育计划,针对拥有专利的科技型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健全重点培育企业名录,扎实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储备。二是入库评价壮规模。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将入库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进行重点培育、动态管理,不断充实高新技术企业后备队伍,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三是深入走访挖潜力。“点对点”走访企业,现场评估分析企业资质和条件,根据企业不同发展特征与创新困境,提出针对性发展思路与指导,帮助企业梳理挖掘科技创新潜力,为企业科技创新提档升级夯实坚实基础。四是专题培训强能力。组织40余家企业开展专题培训,重点解读高企申报、研发费用归集及辅助账的设置、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在研发投入、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转化、平台载体建设、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不断提升。(投资促进局)

高新区完善全周期服务链 推动重点项目提速落地。一是“事前”主动谋划,为企业纾忧解困。成立“帮代办”重点项目志愿服务队,根据高频办理事项定制专属服务手册,使手续办理有册可查、有人可找;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分析和解决项目推进的潜在限制因素,并根据项目方需求采取不同服务方式满足项目进度要求,提供“全流程”服务,促进项目筹建提质增效。目前,“帮代办”服务企业903家。二是“事中”多措并举,助力审批提速升级。建立项目审批服务台账,定期调度推进情况,随时指导疏通堵点;以环评、能评、用地手续同步审批、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审批等举措优化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流程,采用“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审批时限压缩;实行立项备案等事项“全链条”线上办理、智慧审批。上半年,办理项目备案51件、环评32件、能评12件、用地规划许可23件、工程规划许可41件、施工许可47件。三是“事后”跟踪监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推动职责互补、政策互通、审管互动,实现审批及监管信息实时推送反馈,针对信用优良的市场主体开展容缺受理、集中审批等高效审批模式,不断提升审管衔接工作整体性,加快形成完整工作闭环。(行政审批服务局)

高新区以“三色网格”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一是黄色提醒,科学便民。推行网格制执法,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对负责区域城市管理事项进行无缝巡查;对“占道经营”沿街摊贩及商户实施劝导,下发《温馨提示》《黄色提示单》。截至目前,下达“黄色”提示单32份。二是红色警示,强化教育。针对再次巡查发现,首次问题仍未整改的商户,发放《红色警示单》,表明对违法行为进行提醒告诫并注明违法内容及相应的处罚依据。截至目前,开展网格区域巡查60余次,下发《温馨提示》《外摆摊点经营承诺书》《门头牌匾门厅承诺书》300余份,清理橱窗广告、野广告30余处,劝导店外经营200处,规范非机动车停放100余次,下达“红色”警示单3份。三是白色处罚,树立威信。推动“城市管理+信用评定”,杜绝粗暴执法,将重点区域占道经营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小商小贩引导、分流、疏散到指定位置;如发现在多次提醒教育情况下,依旧违规经营的商户,通过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以依法立案查处方式树立执法部门威信,将提示与处罚相结合,让商户自觉营造文明经营秩序。(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群服务中心)


【工作动态】

天津港重启高新区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出口业务。2024年5月21日,天津港集团恢复业务办理,高新区积极对接协调,经天津港集团特别审批,于6月25日重新启动高新区生产的2—6类危险品出口业务,港口装箱/落重优惠1500—2000元/箱柜,政策有效期为180天,将改变园区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仅靠上海港、青岛港出口局面,开辟新的海运大通道,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外贸快速增长。(党群服务中心、投资促进局)

高新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获评全国优秀案例。在北京召开的第七届政务服务博览会上,行政审批服务局获评“高效办成一件事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单位”,是我盟唯一获评单位。本次政博会以“高效办成一件事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主题,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务服务机构、数据管理机构等近200人参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高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上半年,高新区、示范区确定实施盟级重点项目40个。截至目前,开复工项目40个,开复工率100%,完成形象投资77.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1%,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经济发展局)

高新区严格把控项目准入关 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上半年,研究审议拟建企业投资项目42个,通过联审联批项目35个,总投资25亿元。(经济发展局)

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公司 15万吨/年钾碱装置建设项目获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节能审查意见。项目采用先进的离子膜法生产钾碱技术,从根本上把“三废”排放控制在最低限度。同时采用了多种防止污染和治理环境措施,以及综合利用的先进工艺技术可消除石棉绒废水和粉尘对水体和大气的污染。(经济发展局)

高新区“高新智管通”App上线运行。App通过与智慧园区综合管理及重大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两大平台无缝对接,实现了经济运行、环保监测、人力资源及能耗监测等核心数据的实时共享,为园区管理提供了实时、准确的数据支持和便捷、高效的监测预警,达到对安全风险的全过程管理目标。(投资促进局)

高新区五个项目完成线上备案。分别为内蒙古三友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00吨有机硅新材料、内蒙古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400吨/年酰氯类产品及副产400吨/年氯化钠6000吨/年盐酸、内蒙古阿拉善盟年产200万米光伏用预制桩及10万方风机塔筒、内蒙古诚信永安化工有限公司氰化物系列产品以及内蒙古瑞锦煤炭有限公司精煤棚与中煤棚全封闭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局)

高新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加快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乌斯太镇沟北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建设进度,已申请自治区专项资金1571.9万元,实施期限两年,修复面积约130.89公顷;扎实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销号工作,高新区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共50个,总面积3944679.65平方米,目前,整改销号31个,面积2413894.54平方米;督促3家非煤矿山企业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定并公示年度治理计划,按照绿色矿山现行标准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区国土局)

高新区上半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成效显著。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692.69万元,较2023年同期(1692.27万元)增收2000.42万元,同比增收118.2%。(乡村振兴办)

高新区2023—2024调度年黄河水用水量达2000.09万立方米。全部用于工业企业,较2022—2023调度年增加78.3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4.1%。此外,2023年7—12月实施生态补水90万立方米,2024年1—6月引用抗旱应急补水149.08万立方米。(乡村振兴办)

高新区强化管理 切实维护直达资金高效落地。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立“定期通报+动态监控”机制,实时监控资金下达、资金支付和项目台账情况,确保直达资金高效落实。截至目前,上级分配的直达资金1778.77万元已全部分配到位。(财政金融局)

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与乌海市海勃湾区教育局签订《区域教育合作办学框架协议》。将两区14所学校、幼儿园建立7对区域教育合作校,围绕行政对口协作、资源共享共建、名师研训引领、研学整合资源等方面开展合作。(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

高新区举行首届教育发展慈善信托基金发放仪式。本届共有5个集体和10个个人获得总额22.1万元的基金奖励。高新区、示范区教育发展1号慈善信托项目基金由驻区76家企业捐资1166.2万元与党工委、管委会合作设立,项目自2022年起开始实施“教育奖励资助计划”。(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

高新区“夜经济”引领夏日消费热潮。高新区投资5500余万元打造集公园运动健身、儿童娱乐休憩、音乐美食荟萃于一体的那达慕体育公园和商业美食街,组织特色演艺、歌唱大赛、经典电影、球赛播放等活动,让广大群众乐享消夏“夜生活”。自“五一”营业以来,日均人流量达千人,每月营业额达70万元。(党群服务中心、基层党建办)

高新区集中发展鸵鸟产业 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目前,乌兰布和鸵鸟产业园打造大鸟圈3座、幼鸟圈16间,共养殖鸵鸟830只,其中,种鸟130只、商品鸟500只、幼鸟200只。鸵鸟产业的发展可为巴彦树贵嘎查带来近200万元集体收入。(乡村振兴办、巴彦木仁苏木)

高新区线上线下开动就业帮扶“顺风车”。线上采用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发布招聘信息的同时,与周边地区构建“互联网+”劳务信息对接平台,利用“阿拉善招聘网”“内蒙古云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信息;线下通过企业专场招聘会、进企业参观等方式,实地了解企业用工需求,摸清校园学生就业意向。截至目前,开展12场招聘会,吸引(组织)园区141家企业参与,提供712个就业岗位。(党群服务中心、示范区综合办)

高新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数创历史“新高”。已推荐411人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同比增长8%,其中高级37人、中级179人、初级195人。申报职称系列涵盖教育、化工、电力、工程技术、林业、档案等方面。(示范区综合办)

截至6月末高新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465户 注册资本(金)达65161万元。其中内资企业133户,注册资本(金)61930万元;个体工商户322户,资金数额3231万元。(行政审批服务局)

高新区民政部门与银行业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示范区疾控局与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信息共享保密协议》,建立协作共享的金融资产信息查询机制,为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各类人员的精准认定提供重要依据,实现精准救助。(示范区疾控局)

截至七月末高新区累计发放民生补贴资金67.57万元。其中农牧区低保25.5591万元;城镇低保13.7764万元;特困补贴8.918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3万元;电价补贴0.1239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0.3万元;高龄津贴6.04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0.105万元;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1.19万元;残疾人两补5.8万元;三民补贴1.0591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1.3944万元。(示范区疾控局)

高新区全面完成2024年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共为乌斯太户籍及巴彦木仁户籍40名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2万元,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示范区综合办)

【重点关注】

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近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建立管理体系、构建工作格局、推动规则国际互信、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明确碳足迹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重点任务更细化、措施手段更聚焦。《实施方案》清单式列出22项主要任务,覆盖核算因子、标识认证、信息披露等产品碳足迹工作全流程,以及基础能源、原材料等全链条产品,体现了对碳足迹工作各环节的覆盖。《实施方案》在加快构建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推动实现与大多数国家,特别是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产品碳足迹规则交流互认,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实施方案》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分阶段明确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目标: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不断巩固“双减”成效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一是提升校外培训现代化治理能力。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加强校外培训治理队伍建设,实施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做好人员、经费、交通、装备等执法条件保障,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效能,建立健全归口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工作机制。二是深化校内改革,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研讨式、探究式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加大科学教师培养,重视改善实验条件,保障实验教学时间、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指导各地开足开齐开好科学类课程。三是推进校内校外协同改革。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快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将评价结果与教师管理、治学管理相挂钩,构建以学生品德发展状况、学业发展水平、学习能力和学业负担量等为评价目标的多元评价机制。持续开展“双减”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严查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引导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努力构建科学理性、宽松自由、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教育生态。四是深入推进普职融通、中考等突破性综合改革。坚持以体系建设为重点,推动中职强基建设,加强对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中职专业的建设指导,持续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增强专业与产业契合度,扩大服务重点产业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做到专业占比和育人规模双提升。(内蒙古日报)

浙江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是进一步构建完善梯度培育体系。按照“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指导各地分层筛选建立培育库,组织开展诊断指导,引导企业对标提升。突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等企业培育主战场作用,一手抓创新创业促进“长出来”,一手抓招商引资促进“引进来”,共同推动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量提质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质量强企“千百”(百业千企)行动,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检验检测、质量标准和品牌创建的奖励,分行业分区域推广数字化改造试点,在清洁生产、能耗保障和环保监管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支持。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国家“一链一策一批”融资促进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在企业融资、发债、上市和基金投资上,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和支持。三是进一步加强要素服务保障。创新建设专精特新产业园,统筹用地指标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合理用地需求。统筹优化使用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各地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企业梯度培育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人才计划,鼓励“小巨人”“隐形冠军”等企业人才申报卓越工程师。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纳入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浙江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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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