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新区 示范区信息第6期
- 发布日期:2024-07-05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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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要 目
○截至5月末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居全盟第一
○当前高新区工业经济运行存在三方面问题需关注
○高新区强化督察执法 守牢生态保护底线
○2024年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等系列榜单发布 高新区3家企业榜上有名
○高新区新增8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高新区“三色”管理+处罚 助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河南出台三年行动计划 选聘三千名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
【主要指标】
截至5月末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居全盟第一。略。(经济发展局)
截至5月末高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位居全盟第三位。略。(经济发展局)
【情况反映】
当前高新区工业经济运行存在三方面问题需关注。略。(经济发展局)
【重点工作】
高新区强化督察执法 守牢生态保护底线。一是全力推进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积极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8项已完成10项,达到序时进度8项。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高新区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3个。二是切实强化执法监管效能。积极配合开展乌海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检查,检查企业22家,发现问题74个,已完成整改32个。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和排污许可、厂容厂貌环境整治、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等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18人次,发现问题799个,已完成579个,剩余220个问题正在整改。三是持续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做好环境空气污染监控点位数据实时监控、分析、汇总,高新区前五月有效监测152天,优良天数114天,优良率75%,同比上升0.2%。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中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要求,8家企业的2套废水、6套烟气设施完成安装联网并验收,3家企业的4套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暂已完成联网。委托第三方专家对42家企业92套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集中开展在线监测设施运行及运维质量现场检查,发现问题393个,完成339个,剩余54个正在整改中。制定2024年度监测计划,上半年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执法与应急监测31次,对300万立方米应急池及周边5个观测井、205万立方米晾晒池及周边4个观测井、120万立方米晾晒池各采样监测1次。(生态环境局)
高新区聚焦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 创新“诚信建设+社会救助”新模式。一是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办工作机制,实现民政相关便民服务事项“一件事”一窗受理。建立信息比对联办工作机制,实现困难群众办事“只跑一次腿”。多部门联合开展信息比对,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生活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摸排,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目前,通过动态监测,将4名无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二是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实现低保金动态分类管理。采取户户过筛的方式,对在享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截至目前,已对29户46人低保进行复核。同时,参照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的综合研判,对在享低保对象符合救助条件的“应转尽转”,符合低保渐退情形的“应延尽延”,切实落实好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政策。对自觉遵守信用承诺,无不诚信、不守信行为;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后及时报告并主动退出社会救助范围;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行为、自立自强主动就业,依靠自身努力脱贫等行为的社会救助对象,再次申请社会救助时,优先从快予以救助。三是对发现存在虚报、隐瞒、伪造申请材料,骗取社会救助金等不诚信、不守信行为,立即退出救助范围,责令追回骗取的社会救助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将申请社会救助严重失信人员推送至内蒙古最低生活保障失信人员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等措施。截至目前,实施“诚信建设+社会救助”成功办结申请9例,救助17人,累计发放救助金9.22万元,未发生“失信行为”和错办漏救。(示范区疾控局)
【工作动态】
2024年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等系列榜单发布 高新区3家企业榜上有名。其中,内蒙古庆华集团有限公司以营业收入118.29亿元、阿拉善盟沪蒙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营业收入46.89亿元、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营业收入42.44亿元分别入围“2024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榜单的第24位、第66位和第72位;内蒙古庆华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盟沪蒙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入围“2024内蒙古制造业民营企业50强”榜单的第17位和第47位。(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
高新区新增8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治区工信厅对拟认定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全盟8家企业获评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均为高新区企业,分别为内蒙古犇星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浩普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鲲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瑞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立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拉善盟星大铁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五新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兄弟化工有限公司;全盟15家企业获评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其中,高新区8家企业获评,分别为内蒙古三友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科锐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康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阿拉善达康三四氯乙烯有限公司、内蒙古惜禾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幸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中高化工有限公司。(投资促进局)
高新区4个项目喜获自治区绿色化改造重点专项资金支持810.98万元。分别为: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2000Nm3/h空气分离装置技改项目节能技术改造方向,获得支持资金500万元;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氨水余热回收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技术改造方向,获得支持资金282.88万元;内蒙古阿拉善盟瑞德煤焦化有限公司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补贴项目,获得支持资金4.7万元;阿拉善盟金圳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补贴项目,获得支持资金23.4万元。目前,810.98万元均已发放至企业账户。(投资促进局)
高新区2个项目完成线上备案。分别为内蒙古紫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5000吨苯氨基乙腈及配套原料项目老旧设备节能技术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2350万元;内蒙古盘古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环氧氯丙烷精炼甘油25万吨74%氯化钙15万吨31%盐酸2万吨聚合甘油0.5万吨粗盐项目,总投资66300万元。(行政审批服务局)
高新区与石嘴山市惠农区签署政务服务“全国通办”“跨省通办”战略合作协议。此次签约可实现营业执照补领换发、住院门诊费用报销、养老待遇申领、公积金提取等8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区域受理、办理,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数据服务的区域化难题。(行政审批服务局)
高新区成立首支信访工作志愿服务队。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部门信访联络员、信访代办员、社区网格员等30人组成首批信访志愿者,将以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的“三进”形式参与信访政策法规宣讲宣传、上门关爱帮扶、定期谈心疏导等多方位的信访工作。(平安建设办)
高新区第三幼儿园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与北京市京学爱尔福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此次合作标志着高新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朝着从“有”向“优”的目标迈进,进一步打造集“养育、教育、保健”三位一体的特色服务体系。(第三幼儿园)
高新区有序推进“温暖工程”。2024年计划实施3个“温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分4个阶段开展,计划改造11个小区二次供热管网12公里、小区楼栋内单元立管7.2公里,涉及户数2640户、30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完成小区管道改造2.5公里,小区立管改造3.2公里。(党群服务中心、城乡建设局)
高新区线上线下搭平台 精准服务促就业。与周边地区积极构建“互联网+”劳务信息对接平台,利用“阿拉善招聘网”“内蒙古云平台”等线上渠道及时发布招聘信息。深入各大院校和人口密集地区开展专场招聘会,搭建双选平台,吸引毕业生到本地企业就业。今年以来,共开展12场招聘会,吸引(组织)园区141家企业参与,提供712个就业岗位。完善以技能需求为导向的就业培训,选取与园区产业、发展相关联的热门岗位进行培训。2024年以来,共计培训就业人员303人。(示范区综办)
高新区持续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定期对辖养公路路面病害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路面、路肩、边沟为重点,进行边沟边坡清理、路肩培土、路基修复等养护工作,对道路标识、标牌、护栏等安全设施缺失和损坏进行增补与替换。截至目前,养护工作覆盖两区列养道路359公里,其中省道97公里、县道88.6公里、乡道15.88公里、村道158公里。(能源交通局)
高新区“黎明行动”+“黄昏整治”全面整治园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各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对过往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重点整治超员、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处机动车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41起,机动车逾期未检验2起,面包车超员1起,无证驾驶机动车1起,货车违法载人1起,非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6起,饮酒驾驶机动车1起。(公安分局)
高新区“三色”管理+处罚 助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针对贺兰区、乌兰布和工业园区的1214户商户,在“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运用黄红白“三色”管理模式,通过等级的动态调整,集中对店外经营、乱堆乱放、橱窗广告等现象进行规范治理。截至目前,已开展网格区域巡查60余次,共下发《温馨提示》《外摆摊点经营承诺书》《门头牌匾门厅承诺书》300余份,并清理橱窗广告、野广告30余处,劝导店外经营200处,规范非机动车停放100余次,其间,下达“黄色”提示单32份,“红色”警示单3份。(综合行政执法局)
【重点关注】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明确5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加快培育高质量创业投资机构,支持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发挥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作用,落实和完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制度。二是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鼓励长期资金投向创业投资,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投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丰富创业投资基金产品类型。三是加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管。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符合创业投资基金特点的差异化监管,有序扩大创业投资对外开放。四是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政策。五是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优化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环境,营造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金融生态。(新华网)
我区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机制的通知共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机制。《通知》指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工作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发布、分级负责”为原则,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推进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积极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制度;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打造符合实际、渠道多样、快捷高效的快速传播模式;聚焦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及因气象因素衍生的灾害预警信息,建立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快速预警的“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通知》要求,自治区气象局负责会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推进预警平台建设,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审核发布,按照规定权限及时向预警信息接收人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内蒙古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为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平台,要积极拓宽手机短信、应急广播、新闻媒体等新媒体新技术和各类平台等发布渠道,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接到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气象局下达的应急公益性短信息发布单后,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和机制,15分钟内向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高效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优先向当地特定群体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河南出台三年行动计划 选聘三千名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河南省“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发布,鼓励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到省内企业担任“科技副总”,为企业发展提供科技智力支撑。“科技副总”是指编制待遇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工作在企业的科技人员,工作是帮助企业制定创新发展规划、开展技术研发、解决技术难题,推动科研成果在企业转化落地。根据《计划》,自2024年起三年内选聘3000名左右“科技副总”到企业任职工作,引导一批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向企业一线有序流动。同时,鼓励市、县(市、区)同步开展“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形成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计划》明确,入选的“科技副总”,所任职务不占企业领导职数或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派出单位应保留“科技副总”服务期内在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不变,确保与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务晋升、职称评聘、项目申报、表彰奖励等方面权利。在职称评定、干部任用时,“科技副总”服务经历视同个人基层工作经历。担任“科技副总”的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取薪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一次性给予“科技副总”5万元补助。对考核优秀的“科技副总”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申报下一年度省级科技攻关项目不受所在单位名额限制。“科技副总”任职期间与企业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并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企业可申报技术转移奖补,按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最高补助企业100万元。(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山东启动先进制造业就业支撑行动。行动提出到“十四五”末,全面加强一批先进制造业常态化用工服务,集中解决一批先进制造业企业规模化用工需求,着力促进一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在先进制造业就业,培育壮大一批先进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要素积极支撑。根据通知,此次支撑行动主要围绕先进制造业常态化服务对接、规模性用工、青年就业等5方面开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建立先进制造业企业服务专员对接机制,定期了解企业用工变化、招聘需求和困难问题,主动宣介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支持等政策服务举措。要将规模性用工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范围,及时提供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服务。要动员先进制造业企业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就业见习基地,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就业见习等,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在先进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支撑方面,要实施卓越工程师薪火计划、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等项目。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聘任。同时规定,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可按规定举荐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支持具备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组建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将先进制造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人才政策支持范围。(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