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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00767880445J/2024-00673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环境执法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8-16
公文时效:

【分局动态】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制定出台了新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8月15日,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际,对法律、法规、规章中行政处罚裁量的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额度、处罚裁量分级基准及违法情节、罚款范围等方面内容作出细化、量化规定。同时,规定还附“常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共分13个大类,42个小类,总计77个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提供了部分常用环境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基准及计算方法供执法人员参考,更好地满足了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工作需要。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提升了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升执法的公正性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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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