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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http://gxq.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18505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公开程序、时限要求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分局严格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行政许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定期公开《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情况汇总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做好常态化信息发布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深化政务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做好各栏目日常信息公开更新工作,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

我分局公开的各类信息均发布在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审查制度,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但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等便企惠民方面的政策公开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积极采取文稿、图解、视频等方式,进行多形式解读,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设立《分局环保课堂》系列特别栏目,重点以微视频形式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对政策进行解读。2024年在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政策解读18期,其中文稿9期,视频9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我分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4年,我分局认真研究落实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及高新区《2024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要点》,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把关信息发布。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机构简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生态环境等栏目内容按要求及时公开。

通讯员: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