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1152921MC3796773R/2025-00218 | 发布机构: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3-25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5-03-2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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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提高文化旅游规范管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文化场所、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确保所有监管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保护文化场所、旅游企业合法权益。
2、公平公正原则:监管标准统一,处理过程透明,确保监管结果公正合理。
3、风险导向原则:以文化场所、旅游企业信用风险为核心,实施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4、动态调整原则:根据文化场所、旅游企业信用状况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监管措施。
三、信用风险分类原则及标准
1、信用风险低(A类):文化场所、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历史无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记录,安全隐患整改及时有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
2、信用风险一般(B类):文化场所、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偶尔存在轻微安全隐患,但能及时整改。
3、信用风险较高(C类):文化场所、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缺陷,曾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记录,安全隐患整改不够及时或整改不彻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滞后。
4、信用风险高(D类):文化场所、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有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重不达标。
四、监管措施
1、A类企业:采取“信任监管”模式,减少日常检查频次,鼓励自我声明、自我承诺,提供政策支持和优先服务。
2、B类企业:实施常规监管,按计划进行例行检查,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C类企业:加强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约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4、D类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必要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将其纳入重点监控名单,加强跨部门联合惩戒。
五、保障措施
信息化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文化场所、旅游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
培训提升: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风险识别、评估及应对能力。
评估与反馈:定期对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优化监管措施。
附件: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子库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