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1152921MC3618563B/2025-00124 | 发布机构: | 城乡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高新区本级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3-04 | |
公文时效: |
【文稿解读】在阿拉善高新区消防验收都需要准备些什么?
- 发布日期:2025-03-0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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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后,消防验收是确保项目合规投用的“安全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严禁投入使用!但消防验收流程复杂、材料繁多,如何高效通过?
重要为前期准备:材料齐全,事半功倍!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第十五条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二、材料准备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同时提交的材料: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含图纸(需经审图机构审查
3.消防审图报告;
4.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5.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申报端口:http://218.202.91.178:8084/aplanmis-mal/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提交的材料: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查验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申报端口:http://218.202.91.178:8084/aplanmis-mall/
三、具体业务流程
提醒:消防验收是法律红线,更是生命线!建议建设单位提前组织自查自验,避免返工延误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