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新区 示范区信息第12期
- 发布日期:2025-07-27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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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要 目
○高新区上半年工业经济保持总体平稳发展态势
○高新区“政企下午茶”化解烦恼事 连心谋发展
○高新区金融投资公司正式挂牌自治区数据交易中心盟市服务基地
○高新区X756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用地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截至6月末高新区累计受理各类欠薪案件499件 为1275名劳动者化解欠薪953.4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深圳发布科技创新“容错”新规
【重点工作】
高新区“政企下午茶”化解烦恼事 连心谋发展。一是构建政企沟通新范式,打造平等对话新场景。打破传统政企沟通“会议式”“文件式”固有范式,构建以“茶叙”为载体的柔性沟通场景,企业家围绕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政策落地等议题提出诉求,并就行业发展趋势、政策执行偏差等方面给予意见建议;通过面对面交流、点对点回应,实现对企业需求的精准捕捉与动态掌握,为高新区后续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服务优化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目前,累计开展7场专题“茶叙”,涵盖金融支持、就业服务、信用建设等领域。二是构建全流程闭环机制,确保问题响应“事事有着落”。出台《“政企下午茶”活动实施方案(试行)》,明确“问题收集—分类交办—跟踪督办—结果反馈”闭环流程,确保企业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同时,定期汇总问题办理进度,并采取线上方式向社会公开,形成“企业点单、政府接单、部门跟单、结果晒单”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目前,企业累计提出各类诉求28项,其中20项已办结,6项纳入专项工作台账持续跟踪推进,2项因政策边界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无法解决,已由责任部门向企业作出解释说明,确保企业知情权与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三是聚焦企业多元需求,搭建全要素服务矩阵。围绕企业政策理解、融资对接、人才引进、技术转化等方面的核心关切,构建“政策解读+资源对接+要素保障”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政策传导方面,围绕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产业扶持等政策进行权威解读,帮助企业精准识别政策适用场景;融资服务方面,联合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助企”专场活动,围绕信贷产品、融资模式、风险控制等内容进行深度对接,累计促成企业贷款近3000万元;人才引育方面,依托人社、教育、职业院校等资源,开展“就业助企”专题茶叙,推动校企共建“订单班”,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衔接,已成功促成2家企业与职业院校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四是构建线上线下融合机制,拓展服务覆盖深度广度。构建“线下面对面+线上一对多”的融合服务模式,依托“阿拉善高新区政务直播”平台,围绕金融、就业、税务等主题开展7期线上直播活动,累计在线观看超1万人次,点赞互动量突破20万次,实现政策信息“一键直达”、企业问题“实时互动”;建立“月度固定主题+季度专题策划”活动机制,将“政企下午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明确每月至少举办1场专题活动,确保活动常态化、机制长效化、服务优质化。(政数局)
【工作动态】
高新区金融投资公司正式挂牌自治区数据交易中心盟市服务基地。近日,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8个盟市数据要素服务基地在2025绿色算力(人工智能)大会“数聚北疆・智链未来—共筑可信数据空间与公共数据运营新生态”专题会议上集中揭牌,金融投资公司同步完成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阿拉善盟服务基地挂牌。公司将以“激活数据要素价值、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为全盟各企事业单位提供数据流通交易登记、交易服务、自动化产品撮合、技术服务及一体化算力资源交易服务等内容,推动数据资产流通交易,助力数据要素在全盟高效流通、充分释放价值。(金融投资公司)
高新区X756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用地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此次升级改造道路7.575公里,获批用地总面积25.9467公顷。建成后有助于提升区域交通整体效能,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协同发展以及改善民生福祉与保障出行安全。(示范区能源交通局)
《内蒙古华电阿拉善盟高新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8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获得自治区水利厅批复。总投资13330万元,计划2025年8月开工建设,2026年6月建成。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45公顷,动用土石方总量26.7万立方米,估算水土保持工程投资498.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6.5万元。(乡村振兴办)
高新区“追风逐日”加力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新能源项目31个,总规模达189.843万千瓦;在建项目5个,规模355.8万千瓦。同时,上半年成功获批内蒙古华电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国天(内蒙古)新能源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高新区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填补了园区电网侧独立储能领域的空白,为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关键支撑。(党群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
高新区金融投资公司和内蒙古蒙科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依托蒙科聚公司成熟的科技孵化体系,精准匹配园区企业技术需求,将优质成果导入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及中试基地,加速技术验证与工艺转化,提升载体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孵化园产业集聚与空间载体优势,将园区技术成果及需求通过蒙科聚平台纳入自治区创新资源网络,多渠道推广对接,链接全国产业资源;联合打造科技金融服务闭环,运用技术产权质押、基金对接等,破解企业融资瓶颈,推动技术—资本—产业在园区深度融合。(金融投资公司)
高新区有序开展土地供应 助力重点项目落地。截至目前,已完成工业、商业、公用设施等各类用地16宗,面积61.5001公顷,其中,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应10宗,面积48.5023公顷;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1宗,面积0.4358公顷;以挂牌租赁方式供应1宗,面积2.8232公顷,上述12宗累计实现收益3754.4504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4宗,面积9.7388公顷。同时,正在履行挂牌出让程序的3宗,面积10.1646公顷;已进入土地供应审批环节的5宗,面积61.8361公顷。(示范区国土局)
截至6月末高新区累计受理各类欠薪案件499件 为1275名劳动者化解欠薪953.45万元。其中,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0起,同比增长54%;已结案134起,案件结案率96%,案件终结率71%,涉案金额784.3万元。(示范区综合办)
《内蒙古诚信永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一水肌酸产品项目水土保持涉水许可承诺书》获得高新区批复。总投资23785万元,计划2025年8月开工建设,2027年5月建成投产。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3.29公顷,估算水土保持工程投资6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593万元。(乡村振兴办)
【重点关注】
中国人民银行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金融系统增强改革思维、用好改革办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一是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信贷资源倾斜,深化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服务,加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供给。二是持续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继续落实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持续提升定点帮扶质效,优化联农带农金融支持模式,积极谋划过渡期后的金融帮扶机制。三是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拓宽抵押担保方式,创新乡村“土特产”融资模式和专属金融产品,推广“一链一策”金融服务模式,丰富债券、理财等金融产品供给,支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四是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投贷联动、组建银团、项目打捆打包等方式,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提供债券融资、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综合性融资服务,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五是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增强“农文旅”深度融合金融服务供给,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赋能数字乡村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意见》强调,要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抵押登记等管理制度,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推动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用信管理,优化完善金融供给机制。加强政策保障和组织推动,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专项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强化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激励奖补等方式运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功能,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聚焦服务农村改革,用改革的方法提升金融支农效能,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经济参考报)
深圳发布科技创新“容错”新规。《深圳市科技创新领域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近日印发。《指引》为科研人员划定了清晰的“容错”边界,明确了3项基本原则、5项勤勉尽责条件、9种免责情形及调查认定程序,鼓励科研单位和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担当、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指引》提出“尊重规律,鼓励创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容纠并举”3项基本原则。首先,充分尊重科学研究探索性、复杂性、多样性、不确定性等特点,重视科研试错探索的价值,支持和保护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消除对创新风险的顾虑。第二,坚持以事实为准绳,正确运用“三个区分”,严格区分敢为人先、大胆探索、挑战未知而出现的失败、未达预期行为与弄虚作假、懈怠失信、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认真甄别,综合研判,合理认定履职尽责情形。第三,构建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纠错机制,动态监管科研项目实施情况并实时预警提醒,精准把握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标准和适用情形,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宽容当“护身符”,搞纪律“松绑”,确保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在适用范围方面,《指引》明确适用于全市范围内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创新活动,适用对象包括深圳市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卫生医疗机构等)、企业等单位及其具有科技管理职责以及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或活动的人员。《指引》指出各财政专项资金行政主管部门是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的实施主体,并明确了5项勤勉尽责条件:符合战略决策方向,符合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以权谋私,主动担当作为,主动纠错。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履行了前述勤勉尽责义务,并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可以免除相关责任:原始记录证明承担项目的单位和科技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对“里程碑式”“赛马式”项目未通过考核的;对创新创业项目,以及前瞻性颠覆性未来性高风险技术进行经费资助或风险投资,符合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但资助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科技计划项目不能继续或不能完成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的;因技术路线选择不当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因不可预见因素,科技计划项目研发的关键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本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的;因不可预见因素,科技计划项目研发取得了目标产品,但由于市场变化进一步产业化应用没有意义的;因探索使用新机制、新方法、新模式、新技术导致的科研创新无法实施和难以完成的;按照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可以认定的其他情形。《指引》规定了启动和认定工作程序,明确了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的启动和认定工作要求,将按照“启动程序—受理调查—组织决定—结果反馈”四大程序办理,被认定为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追究相关责任,不影响相关评价与考核。(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