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1/2025-00695 | 发布机构: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9-01 | |
公文时效: |
关于清理整治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杂物堆放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9-0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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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广大业主: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防救援总队、公安厅印发的《住宅小区楼道堆放杂物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内建物〔2025〕103号),现就在高新区、示范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堆放杂物清理整治行动公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及内容
(一)整治区域:单元门厅、楼梯间、走廊、电表箱、管道井等楼内消防通道和公共区域以及裙房顶部、与楼本体连接处、连廊等楼栋外延伸区域。
(二)整治内容:排查清理公共区域所有杂物,重点针对旧家具、纸箱、泡沫、塑料、衣物、木头、其他废物等易燃杂物。同时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开展排查清理。
二、整治步骤及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5日)
广大居民自行清理自家堆放在公共区域的杂物,在9月5日前内完成清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发现、劝阻、上报”职责,加强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住户清理整改。
(二)集中整治(9月8日至10月31日)
城乡建设局、公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清理的杂物,依法予以清理。
三、整治处罚措施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发现、劝阻、上报职责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拒不清理的个别居民和相关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充分认识公共区域堆物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清理整治工作。
特此公告
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483-8185822
公安分局监督电话:0483-8187900
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电话:0483-8187131
消防救援大队监督电话:0483-8188119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城乡建设局
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