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81152921MC3696545Y/2026-00357 | 发布机构: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 发文字号: | 阿高管发〔2026〕6号 | 成文时间: | 2026-02-02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方案(2026-2027年)
- 发布日期:2026-02-1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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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分工方案》,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全面、系统地开展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营,有效防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和居民健康,推动园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炜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王国红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王 峰 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祯德 城乡建设局局长局长
巴依尔图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王浩宇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 明 市政和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变动时,组长、副组长调整另行发文,其他成员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单独行文通知。
三、整治重点
核查垃圾填埋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分层填埋、压实、覆盖,是否存在超设计库容填埋等问题。评估填埋场恶臭气体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如是否采取覆盖、除臭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检查填埋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超标现象。检查填埋场底部及周边防渗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查看地下水监测井设置及监测数据,分析是否存在地下水污染情况。
四、责任分工
1.生态环境分局:作为主要监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填埋场运营单位落实整改要求;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2.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执法检查,对涉及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维护环境秩序。
3.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督促运营单位完善基础设施,提升运营水平;协助排查治理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数据资料。
4.应急管理局:指导生活垃圾填埋场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监督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的市场主体资格进行监管,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保障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6.市政和金融服务中心(填埋场运营单位):落实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运营生活垃圾填埋场,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落实;配合各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和数据。
五、工作步骤
排查阶段(2026年1月-2026年3月):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全面排查,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整改阶段(2026年4月-2026年11月):市政和金融服务中心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检查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2月-2027年11月):各责任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根据方案中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请相关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责任分工内容开展情况报送至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