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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152921MC3696545Y/2019-00834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务信息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19-06-20
公文时效:

2019年高新区信息第24期

【部门工作亮点】

坚持“三个结合”创新考核评价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建立有压力、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的决策落实机制,高新区坚持“三个结合”,深化考核机制改革创新,助力千亿元园区建设。坚持日常监控和反向扣分指标相结合,突出导向性。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注重实绩、便于考核”的原则,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盟委下达的各项指令性指标与高新区实际指标相结合确定整体考核目标。同时,进一步优化考核项目,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气象防灾、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考核项目确定为反向扣分指标,将深化改革、依法治区、从严治党等多项考核指标列入日常监控项目,变集中查阅资料为结果导向,切实为基层干部卸“包袱”,激励和引导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坚持绩效考核定性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突出可行性。引入KPI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加强重点工作考核。通过建立以KPI为核心的“管委会-部门-岗位”三级绩效管理系统,实现绩效定性定量指标结合考核,并责任到人,有效实现考核压力传导,推动园区发展战略落地。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薪酬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和动态激励机制。目前,已完成对高新区管理现状调研诊断工作,在30个部门内模拟推行KPI绩效考核管理。坚持集中述职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突出民主性。在年度考核中,采用集中述职的模式,化繁就简,让大家互学互看、扬长补短、共同提高。同时,通过考核组赴各单位现场测评与谈话,营造良好的谈话氛围,推进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质量,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党群工作部)

人社局三举措保障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制度严管理。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防控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明确内设机构、决策程序、机构负责人授权等内容,对各类风险点进行了详细的评估和梳理,对重点业务和岗位风险采取了制约防控措施,并不定期对各项业务进行抽查,严格遵守经办过程中涉及相关资料的留存、立卷、归档和保管的相关制度规定,实行风险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监督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的责任心,提升办事服务水平。增强意识防风险。一方面,授权专人管理,主要对相应岗位进行系统职责权限分配,将业务操作系统与外部互联网安全隔离,保证业务系统的安全运行,根据参保人员有效信息录系统,真实有效反映个人信息数据库,并制定了信息系统组织与管理控制、系统维护控制、系统应用控制、系统安全控制等制度,保障信息系统工作有序开展;另一方面,严格把控系统角色权限设置,系统权限申请严格按照角色申请流程,为防止一人拥有不相容的系统权限等情况发生,角色申请表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至盟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审核并分配权限,系统用户需求需经高新区人社部门审核后上报至盟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层层把关,严格审核,保证系统安全有效运行。强化措施抓服务。对参保登记、变更、核定、待遇发放等环节明确办理流程、制定相应制度;建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个人权益记录,确保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定期与参保单位或个人核对个人账户信息,并按规定对个人账户进行计息,各项业务台账记录准确;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享受各项待遇人员,经审核批准后由计算岗位工作人员在系统内计算相关待遇,社会保险待遇计算完成后,经稽核审计岗复核确认后办理支付手续,办理社会保险待遇计发审批手续的相关资料原件由业务科室留存,对于不能留存原件的,留存复印件,次年初归档统一管理;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了业务操作流程、业务办事指南,对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图,办理各项业务所需资料等通过12333、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加强对高新区两定机构的管理和检查,对存在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医院、药店,根据签订协议规定作出终止协议、暂停刷卡、警告等处理决定。(人社局)

 

【简讯】

高新区招商引资力度持续加大。截止目前,签约项目10个,签约项目协议引资额142.7亿元。落地项目6个,落地项目协议引资额67.8亿元,落地率60% ,1-4月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93亿元。(发改局)

高新区新增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日,内蒙古世杰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玖汇能源有限公司2户企业“企业一套表”申报材料顺利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核认定,正式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截至目前,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51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5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户,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1户,限额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6户。(统计局)

综合执法局依法追缴企业欠缴社保费近62万元。通过申请左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成功追缴三家企业拖欠社保费近62万元。除查办案件以外,采取督促协调相对人履行法定缴费义务的方式,共追缴17家企业欠缴社保费536万余元。下一步,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围绕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清理企业欠薪、清理非法用工等行业乱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保障高新区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支撑。(综合执法局)

高新区实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标志着在国企改革的大力推动下,实业投资运营公司正式启动运营。(新闻信息中心)

高新区开展城市客运专项整顿行动。此次整治行动采取不定时、不定期、不定点、全天候执法检查方式,主要针对私家车非法营运及出租车证照、拒载、乱收费等客运行业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查处出租车未安装计价器2起、未携带证件2起、非法营运3起。通过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非法营运”车辆,进一步规范规范和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的营运秩序。同时,鼓励广大居民群众对非法营运车辆及出租车不规范营运行为进行举报,做到有的方矢,精准打击。(市政交通局、新闻信息中心)

住建局规范在建工程进场材料质量管理。主要针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原材料及建筑构配件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由见证取样员、施工、监理、建设单位4方共同取样送检,一次检测不合格的不准进入工地,多次检测不合格的责令退出市场。同时,还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法提供不合格建筑材料的的供应商、生产企业、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产品进入高新区建筑工地,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的检测机构停业整顿,从源头堵“漏”,坚决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流入施工现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新闻信息中心)

高新区组织园区29家企业开展应急器材演练“大比武”。此次大比武活动为各企业搭建起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的有效平台,展现了企业高度统一的团队精神和训练有素的现场处置技能,充分体现各企业应急救援处置的训练成果,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一线员工对应急器材的实际操控能力,为企业安全平稳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安监局、新闻信息中心)

高新区三家职工创新工作室获盟级授牌。近日,盟工会考核验收组对高新区申报的三家盟级职工创新工作室进行验收,经现场考核,对3家创新工作室予以命名、授牌。(党群工作部)

1—5月,高新区城乡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4%。(统计局)

 

【重点关注】

李克强: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6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确定提前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的措施,助力乡村振兴;要求巩固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支持脱贫攻坚、保障基本民生。会议确定,一要抓紧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和对象范围,今年开展试点探索,为进一步全面推进积累经验。二要加强政府引导,压实地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尊重居民意愿,动员群众参与。重点改造建设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促进住户户内改造并带动消费。三要创新投融资机制。今年将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排中央补助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积极探索,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四要在小区改造基础上,引导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会议指出,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自2016年实施以来,完成了农村机井通电、贫困村通动力电等任务,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了农村消费。下一步,一是各地和电网企业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以省为单位,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规划明确的全部改造升级任务。进一步缩短企业获得电力时间,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今年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用于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升级,并提高中央资本金比例。重点推进“三区三州”、抵边村寨等农网改造建设攻坚,确保明年上半年完成。三是建立农网供电监测评价体系,将机井通电纳入电网企业日常服务范围,提高农村电力服务水平。会议指出,通过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农村居民饮水已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80%以上。会议要求,一要加大工程建设力度,到明年全面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存在的供水水量不达标、氟超标等问题。二要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供水设施建设运营。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中西部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给予补助。三要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研究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的新标准,启动编制下一步农村供水规划。(新华社)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发挥产业和科技项目集聚效应,搭建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平台。鼓励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依托本地特有自然人文资源、特色优势产业和有关科研项目,积极打造事业平台,让各类人才干事有舞台、创业有机会、发展有空间。要完善人才管理政策,畅通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渠道。坚持从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编制管理、职称评审、人才招录和柔性流动政策,为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提供制度保障。要发挥人才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帮扶协作。实施好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支持项目,健全人才帮扶协作机制,重点围绕产业优势和民生项目加大人才支持力度,进一步吸引和补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要留住用好本土人才,培育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持续发展内生动力。激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积极性主动性,把留住和用好本土人才作为破解当地人才匮乏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造条件满足人才的发展需求,让更多人才真正愿意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扎根工作。《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东部发达地区要树牢“四个意识”,将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支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根据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艰苦边远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努力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广泛培养、吸引、用好各方面人才。(新华网)

财政部:下发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81亿元。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发可再生能源补贴约81亿元。其中,风电、光伏项目补贴分别约为42亿元、30.8亿元。《通知》显示,此次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涉及内蒙古、吉林、浙江、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项目。而风电、光伏项目只涉及到内蒙古、吉林、浙江、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通知》所附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汇总表》,风电、光伏项目补贴约为42亿元以及30.8亿元。其中,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和光伏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分别为0.37亿元、0.48亿元和29.97亿元。其中,内蒙古各类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计71亿元,占比近九成,位居第一。《通知》要求,资金拨付时,应优先保障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等涉及民生的项目,确保上述项目补贴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通知》明确,对于光伏扶贫项目中的村级电站和集中电站,补贴资金由电网企业或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当地光伏扶贫收入结转机构,由扶贫主管部门监督足额拨付至光伏扶贫项目所在村集体,集中电站按照其扶贫容量拨付补贴资金。(人民网)

 

【他山之石】

安徽:出台新政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从加强培育孵化、促进技术创新、激励人才培养引进、加强融资支持、营造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政策。在加强培育孵化方面,便利市场准入,企业开办全面推行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和实体大厅“一窗受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催生“双创”新主体,对获得“创客中国”“创响中国”安徽赛区一、二、三等奖项目,每个项目分别奖补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加强载体建设,到2021年,全省县域均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均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培育体系。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减轻创业负担,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政策。在促进技术创新方面,支持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团队创业,促进科技资源共享,便利科技项目申报。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在市、县(市、区)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省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分A、B、C三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在激励人才培养引进方面,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引进人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机制。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万元至150万元,符合规定的,市、县(市、区)每年可按其年薪不低于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省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的30%。在加强融资支持方面,发挥省级种子投资基金作用,发挥省级风险投资基金作用,创新基金管理,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设立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在营造发展环境方面,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大“首台套”“首批次”扶持力度,精准帮扶企业。(安徽日报)

广西:推出个性化减税降费服务 。今年5月,广西税务局印发《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十五条措施》,针对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特点,推出大企业走访活动、开展税企高层对话、设立大企业首席联络员、开展税收政策培训、优化“走出去”企业服务、重大事项事先评估等15条措施,确保大企业在依法纳税上不绕弯路、在享受税收政策时不打折扣,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实行“一户式”建档、“一对一”联络以及“个性化”减税降费服务,切实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细落实,助力广西大企业减负降本,为企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为进一步支持广西大企业“走出去”降本提效,各级税务部门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尤其对纳税信用好的A类大企业,将退税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之内,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5个工作日减少2日。今年1-4月,税务部门共为全区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25.6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广西大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9亿元,占全区出口退(免)税总额的35.16%。(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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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