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新区信息第8期
- 发布日期:2020-04-1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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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亮点】
市政服务中心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持续提升人居满意度。一是创新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机制。实行日常保洁与不定期集中整治相结合,对果皮箱、公交站点、信号灯、广告牌等市政公用设施定期擦洗保洁。加强机械清扫与人工保洁有机结合,实行“一日两扫”作业,机械清扫率达到88%以上。二是加快垃圾清运管理。实行定人、定车、定时的垃圾清运方式,对园区所有垃圾点进行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作业车辆实行封闭式管理,有效防止二次污染。在巴音敖包工业园新建综合固废填埋场一座,用于处置高新区各企业及居民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有效改善园区环境质量。目前,巴音敖包综合固废填埋场正在建设中,预计4月底投入使用。三是推进城市照明节能管理工作。实行夜巡日检工作模式,限时完成巡查整改任务,结合路灯智能化监控系统,实现了对路灯的精细化、智能化监控,达到自动校时、科学启灯、故障检测、视频监控等科学高效管理,切实做到合理利用、服务百姓、方便百姓,保证园区路灯正常亮化和路灯设施安全运行。(市政服务中心)
统计服务中心积极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强化依法统计意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规范统计行为,增强法治意识,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并实施各专业数据质量管理和评估制度及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统计调查,企业端通过国家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专业人员通过统计内网审核评估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安全。严格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建立统计弄虚作假举报制度,公开统计弄虚作假举报受理单位和电话,对统计弄虚作假举报线索依法受理、核实处理。制定《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对企业上报数据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进行认真自查,未发现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或者下发文件、会议布置以及其他方式,有组织的授意、指示、强令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情况和“跑数要数”问题。严格加强统计领域诚信建设。积极推进和完善统计信用体系,对辖区联网直报“四上”企业开展统计守信企业认定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积极推进和完善统计信用体系,组织和规范辖区“四上”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工作。(统计服务中心)
【简讯】
阿拉善盟沪蒙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顺利签约。双方协定,阿拉善盟沪蒙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在巴音敖包工业园区建设新型煤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亿元,占地面积约4平方公里,分三期建设,总建设期5年。目前,该项目一期年产500万吨重介洗煤、年产300万吨JL6250D型4座捣固焦、年产40万吨甲醇、年产10万吨合成氨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工作。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220亿元,利税29亿元,提供就业岗位约3600个。(融媒体中心)
阿拉善高新区一季度招商引资工作稳中向好。重点对接洽谈项目43项,审查通过23个项目,总投资68亿元(新建14个,总投资57.4亿元;扩建5个,总投资8.5亿元;技改4个,总投资2.1亿元)。已签约项目4项,协议投资271.7亿元,落地2项,协议引资额11.7亿元,落地资金2.48亿元。(发改局)
阿拉善高新区一季度盟级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今年列入盟级重点建设项目15项,总投资307亿元,年内计划投资36.6亿元,同比增长30%,同比减少4个项目,年度投资增加19.08亿元。目前已开复工项目10项,其中:扬帆、齐晖、犇星医药农药中间体等7个续建项目复工建设,中高、大中原药农药中间体等3个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7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7.4%。(发改局)
阿拉善高新区加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力度 第二批专项债券资金计划下达280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刘拐沙头至乌斯太公路项目、巴音敖包综合固废填埋场项目、第三幼儿园及附属配套等19个项目(不包含阿拉善高新区额济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债券资金申报,19个项目已全部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且验证通过。项目总投资共计54.5亿元,资金需求39.5亿元。目前,阿拉善高新区巴音敖包工业园蒸汽管网工程拟下达专项债2800万元,项目正在评审中。(发改局、财政金融局)
阿拉善高新区一季度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8项 交易金额935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15项,交易金额4465.83万元,节约92.78万元,节约率2.03%,建设工程项目3项,交易金额4884.84万元,节约17.57万元,节约率0.36%。(行政审批服务局)
内蒙古蜂浪药业有限公司1000吨R)-2-[4-(6-氯-2-苯并噁唑氧基)苯氧基]丙酸项目完成备案。该项目总投资1.5亿元,建设期为一年。项目主要是合成精噁唑禾草灵和噁唑酰草胺的重要中间体。(行政审批服务局)
总投资2000万元的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巴音敖包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工程项目完成备案。(行政审批服务局)
阿拉善高新区稳步推进2019年度环境统计工作。截至4月15日,已有47家企业完成,剩余企业尚在填报阶段,计划4月20日督促企业完成报表填报、审核及提交工作。(行政审批服务局)
阿拉善高新区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此次推行的“告知承诺制”,适用于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和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三种情形。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者,由审批窗口一次性书面告知其审批条件和法律责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书面确认已知晓审批局告知的全部内容,承诺能够满足相关许可条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可当场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获证时间由原来承诺的5个工作日缩减到立等可取。(行政审批服务局)
阿拉善高新区三个重点工程计划开建 力促社会医疗卫生领域“脱胎换骨”。阿拉善高新区投资4344万元,计划建设三个重点医疗工程,预计2022年6月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阿拉善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总建筑面积1250㎡;阿拉善高新区综合医院传染病区ICU病房项目总投资2452万元,总建筑面积为800㎡;阿拉善高新区急救站项目总投资842万元,总建筑面积为800㎡。(社会事务局)
【重点关注】
国务院: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部署采取有力有效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确定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动惠民生扩内需;决定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会议指出,要在扩大实施前期有效政策基础上,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并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地方政府专项债。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支持。帮扶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缓解房租、用工等成本压力。强化困难群体兜底保障。会议要求,要着力稳企业、拓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大力推动“双创”,带动新业态发展和灵活就业。会议决定,对今年到期的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实施期限。(中国政府网)
两部门启动“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15招为新经济“撑腰”。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深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数据供应链,以数据流引领物资流、人才流、技术流、资金流,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态体系。《实施方案》主要在5个方面推出15条举措:一是推进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鼓励平台企业开发更适合中小微企业需求的数字化转型工具、产品、服务;支持在产业集群、园区等建立公共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动基础软件、通用软件、算法开源。二是组织数字化转型示范工程。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企业建立共享平台,推动企业间订单、产能、渠道等方面共享;树立一批数字化转型企业标杆和典型应用场景;支持产业生态融合发展示范。三是开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在教育领域推进在线教育政策试点;探索建立新业态成长型企业名录制度;广泛开辟工资外收入机会,鼓励对创造性劳动给予合理分成。四是突破数字化转型关键核心技术。鼓励研究机构、产业联盟举办形式多样的创新活动,围绕解决企业数字化转型所面临数字基础设施、通用软件和应用场景等难题,引导各方参与提出数字孪生的解决方案;组织关键技术揭榜挂帅,征集优秀解决方案。五是强化数字化转型金融供给。以专项资金、金融扶持形式鼓励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以及虚拟数字化生产资料等服务;对于获得国家政策支持的试点平台、服务机构、示范项目等,原则上应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至少一年期的减免费服务;探索根据云服务使用量、智能化设备和数字化改造的投入,认定为可抵押资产和研发投入,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或贴息贷款,鼓励探索税收减免和返还措施;创新面向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上云”保险等金融服务。(中国新闻网)
【他山之石】
天津:小微企业可申请“无还本续贷”。“无还本续贷”指的是企业贷款到期无需归还本金,只需银行审核后即可对其续贷,省去先还贷再申请贷款的审批时间,解决了这段时间内企业为归还贷款而产生的资金成本问题。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分标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的,且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小微企业可享受融资福利。具体申请流程如下:企业出现无还本续贷业务需求时,可与合作银行联系,也可与市、区两级金融快速响应机制专班联系,专班人员收到企业需求后,即与相关银行进行协调对接;银行根据企业需求协助履行相关手续,进入专门续贷审批流程,加快审理流程;银行依托“不动产登记一网通”系统等线上平台,提升无还本续贷业务办理效率,实现不见面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向企业发放续贷。(天津日报)
安徽省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支持各类企业面向技能岗位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转业职工,实施新型学徒制培训,2021年底前力争培训2万名以上企业新型学徒。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为主,中级工培养期限为1年,高级工、技师培养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1年,延长期间不享受财政补贴。培训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通用职业素养、企业文化等。其中,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培养期满后,企业和技工院校应当共同进行学徒结业考核或技能水平评价。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并考核合格的,可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意见》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行备案审核制度和目录清单管理。所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信息均纳入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相关企业和培训机构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对经审核备案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由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培训合格人数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中级工学徒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高级工学徒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技师学徒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同职业(工种)、同等级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不重复享受。(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