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1-29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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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需要,现将我局相关内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住建交通领域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没有行政许可和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政府集中采购事项1项,采购金额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内容共计5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2020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未收到行政复议事项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尤其对于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社会回应工作,逐步提升公开实效。
六、其他报告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