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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http://gxq.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18808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公开效能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办机关官方公众账号平台及时发布每周办机关工作动态、办属各单位工作动态以及机关各类学习、活动信息等,与此同时,组织编撰印制了《社会事务服务指南》,向社会公众发放,确保公众可以知晓流程,便捷高效的办理我办涉及的各项业务;教育工作方面,公开了高新区第一中学、高新区第一小学、高新区第二小学、巴彦木仁民族学校、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贺兰幼儿园的简介、教育体育政策、法规、办法、“五免四补”惠民政策,并及时发布开学报名期间的招生信息以及日常工作、督导、检查信息;三公”经费工作公开方面,按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高新区门户网站部门导航对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了2021年决算信息及说明、2022年预算信息及说明进行公开,同时对2022年三公经费情况按季度及时在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回应群众关注热点信息。与此同时,及时公示公开年度重大工作事项和工作计划、廉政建设情况、人事变动情况、以及监督投诉渠道等。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更新维护工作。二是做好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及时对工作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由办公室牵头抓总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各业务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配合的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管委会有关规定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但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需要我们扩大信息受众面,让政府信息面向更多的受众,方便其获取所需信息。

针对问题,我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到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对应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二是着力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工作队伍素质。与此同时,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自觉推进信息公开。三是切实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公示栏、公告、座谈会、集中宣传等传统媒介的同时,做好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的推广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的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更方便、及时地获取丰富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办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我办认真研究落实国办、自治区、盟及高新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全面做好教育体育、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完成各项信息公开任务。


                                                                                                                                 2023年1月19日


通讯员:
信息来源:社会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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