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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gxq.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483-81856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落实高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水平,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条例的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做好本单位机构概况类信息、财务信息、工作动态、政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2年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动态11条、权责清单767条、行政处罚案件4起、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到有关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抓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做好信息层级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予公开;二是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依托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第一时间更新信息动态。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严格按照高新区门户网站开设栏目表,对照部门职能职责及时更新内容,同时按要求及时对微信公众号进行栏目更新及清理。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络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复查等管理环节,积极完善各类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抓住舆情回应主动权,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和专人负责制,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部门考核,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重表面内容,轻实质内容。公开的内容不够详细、全面。二是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对于公开效果是否达到要求没有进行调查。三是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平时公开不够及时,应付检查现象偶有发生,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

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以下方面作改进和加强: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首先,建立健全局内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其次,明确办公室、各队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二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三是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如政务公开的热点是人、财、物公开,必须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保干部一个清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办、自治区、盟及高新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下发的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完成行政处罚事项及结果等各项信息公开任务。

                                                                                                                       2023年1月29日

通讯员: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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