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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gxq.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0483-818711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通过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和LED电子屏等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对本地区政务服务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2022年,通过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4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负责落实、业务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对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查漏补缺,认真抓整改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单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作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重要宣传阵地和信息公开渠道,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线上严格审核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内容发布,及时发现和整改错敏信息、严重表述错误等。线下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充分发挥好政务服务大厅LED大屏和自助查询设备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宣传作用。同时,做好“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的维护及内容保障工作,信息公开做到了及时、主动、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多举措提高全员写作水平,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把信息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按要求参加各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栏目更新的内容不够全面,维护还不够到位。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一定的欠缺,尤其是形式不够丰富,解读不够新颖。三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宣传力度仍需加强。

针对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国办、自治区、盟及高新区的要求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全面、规范、准确、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二是继续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维护工作,优化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重点做好多形式政策解读工作。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按照国办、自治区、盟及高新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把关信息发布;加强文稿、图解、视频等多形式政策解读;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强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财政预决算、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对机构简介、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内容按要求及时公开。


                                                                                                                                                                                   2023年1月29日

通讯员: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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