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1/2023-00022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高新区本级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01-06 | |
公文时效: |
【文稿解读】《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1-06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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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做好、做实、做细政务公开工作,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众负责的有力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促进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阿拉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的通知》(阿政公办〔2022〕2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二、工作目标
督促政务公开各成员单位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既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又要畅通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交流互动,以公开推动理念转变与流程再造,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主要内容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内容包含主要目标、调整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考核细则四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主要目标:重点明确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依责做好政务公开平台的信息维护,确定专人办理管委会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工作,认真做好留言的接收、登记、呈报、交办和回复。实行年度考评制,设置一票否决项,考核不合格及一票否决的单位将严肃通报或问责。
第二方面是调整组织机构:高新区机构改革完成后,结合阿拉善高新区和乌兰布和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工作需求,对两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同时,受高新区(乌斯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高新区(乌斯太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第三方面是职责分工: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同时进一步细化了各成员单位的共性职责和个性职责。
第四方面是考核细则:细则中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周期、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和考核指标。考核计分采取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标准。设置一票否决项。
四、涉及范围
《工作规则》涉及巴彦木仁苏木政府,阿拉善高新区、乌兰布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