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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http://gxq.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联系(电话:0483-818505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按照盟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关于政府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强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推进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

2023年,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部门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工作动态59条。每季度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每月发布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报告等公众关注的信息。除政务公开网主渠道外,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2023年全年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微信公众账号共发表内容441篇,编发信息116条,编发公众号105期,订阅数675人微博共发表内容126篇编发信息97条。

)依申请公开

2023年,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未收到有关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优化落实责任分工,构建完善网站管理及政务新媒体管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审核对外发布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我分局实际,将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责任分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按要求积极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先审核再公开

)监督保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科室对政府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导致信息数量偏少、质量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化、科学化,在新媒体平台上存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个别信息出现错别字、图片显示错误等问题,业务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信息后社会关注度不够高。

(二)改进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4年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将加大改进力度,从以下方面不断深化提升政府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形成自觉公开的良好行为习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二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保证信息内容合规性准确性并及时公开。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优化公开形式,探索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多样性,提高社会关注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我分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3年,我分局认真研究落实国办、自治区、盟及高新区《2023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要点》,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完善机制,严格政府公开信息监督把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答复公开申请,强化日常排查整改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高新区。

 


通讯员: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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