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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gxq.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联系(电话:0483-818808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党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和改进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创新公开内容,围绕交通运输领域工作全面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312月31日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主动公开各方面政府信息总计259条。其中新华网1条、中国高新区门户网站1条、内蒙古新闻网1条、阿拉善盟行署门户网站17条、阿拉善盟电视台2条、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35条、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53条、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平台36条、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导动态1篇、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参4篇、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微信公众平台104条、今日头条4条,保证了政务公开及时性、有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时效性、安全性。同时,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清单,明确公开内容和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不延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有效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阿拉善盟乌兰布和沙产业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信息监督与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由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及工作考核。四是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信息培训教育,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我局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主要工作、重点工作,不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发布逐步提升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认真研究落实国办、自治区、盟及高新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做到信息公开全面、准确、规范。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相关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对照工作要点全面做好交通货运、交通客运、公路工程建设各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完成各项信息公开任务。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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