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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gxq.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483-81856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高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点,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重点,更好地发挥服务领导决策、促进工作落实、加强经验交流、提升政务公开质效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遵循“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切实做好本单位机构概况类信息、财务信息、工作动态、政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3年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权责清单1056条、行政处罚案件7起、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标准进一步规范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室负责人带头抓、全体干部参与的信息工作制度。结合实际抓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做好信息层级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予公开;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依托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第一时间更新信息动态。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目前,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线上主要依托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阿拉善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精准发布推送,方便居民浏览查阅。线下主要依托公开栏和室内LED显示屏公开。依照规则定期开展新媒体自查和清理工作,强化新媒体平台运维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运行。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严把政务公开审核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内容单一,信息多来源于办公室常规性总结和业务总结,其他审核、审批、办事指南类信息公开较少,不能满足群众需要;二是群众了解政务信息更多倾向于基层政务公开公告栏、微信公共号等,通过专门政务公开网了解政务信息的比例不高。

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局内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办公室、各队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细化内容,凝练语言,确保公众易理解、善使用,实现政府信息精细制作、精细管理、精细推送。三是及时调整工作审核审批流程,让群众少跑路,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深化学习,熟悉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我局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信息公开及时透明的原则,定期在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公共服务信息。


通讯员:
信息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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