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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31/2024-01305 发布机构: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11-12
公文时效:

关于移交煤管站票据使用保证金的公示

公示

 

我单位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投资促进局(原工科局)和煤管站共用一个基本账户,因多次催促相关企业仍未办理退款手续,现将账户内煤管站暂存票据使用保证金上缴至高新区财政局,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

资金性质

金额

内蒙古泰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票据使用保证金

20000

内蒙古宏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票据使用保证金

30000

 

公示期自 2024 11 12日至 2024 11  16日止(5天),公示期满后将以上资金上缴至高新区财政局,如有异议,请来电向本单位反映情况监督电话:8185026。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投资促进局

2024年11月12日

 

编辑:
信息来源: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