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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经济发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经济发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年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高新区、乌兰布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gxq.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经济发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83-818503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经济发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严格落实党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重点,更好地发挥服务领导决策、促进工作落实、加强经验交流、提升政务公开质效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经济发展局认真遵循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立足经济发展工作实际,通过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等政务新媒体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发布各类信息141条,通过新浪微博账号转载发布信息69,政策解读1条。全年无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开事项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单位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致力于提升信息的质量、安全性以及可获取性,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带头抓、全体干部参与的信息工作机制,制定经济发展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持续规范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门户网站为主,微信订阅号、官方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为辅,主动公开经济发展中心工作成效、部门政策文件等信息。我局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各1个,均正常运营,其中微信公众号粉丝量467个;新浪微博粉丝量23个、关注量27个。

(五)监督保障

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严格规范了信息审核流程,制定了详细的信息审核标准和责任制度一般需经过拟稿人自审、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人复审三个环节,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安全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签署安全保密责任书,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整改,并逐步优化调整完善,筑牢政府信息公开阵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还不够深入和细致,存在一些应公开但未公开或公开不完整的情况,在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部分重要信息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公众公开

(二)改进措施

认真研究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促进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阅读信息公开目录清单,明确单位各领域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简化信息审核环节,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发布过程中的职责和时间节点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政府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4年,经济发展局按照相关要求,依托现有的政务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布政策措施,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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