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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区动态】巴彦木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黄河禁渔期宣传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为黄河禁渔期,禁止在黄河段以及附属水域开展捕捞行为,取缔一切捕捞渔具。

为推动黄河段休渔工作顺利实施,巴彦木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早动员、早部署”扎实开展黄河禁渔期宣传活动。有效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争取广大村民和社会各界对禁渔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禁渔前期,及时发布黄河禁渔通知,制作禁渔宣传材料,组织执法人员通过“讲案例”“明要求”等方式对沿岸村民开展警示教育,提升村民自觉禁渔意识。目前已竖立禁渔期宣传广告牌6块,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出动人员10人次,车辆2台次。

下一步,巴彦木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不定期开展多方联合执法巡查,加强禁渔期的日常管理,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打违法捕捞行为。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收集捕捞、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信息和线索,形成“执法检查、重点监督、群众参与”的监管态势。

通讯员:张磊 段亮
信息来源:巴彦木仁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