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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152921MC3696545Y/2024-01062 发布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字号: 阿高管发〔2024〕31号 成文时间: 2024-07-15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质量强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高新区、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印发2024年质量强区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要求,经高新区、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4年质量强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质量强区工作要点


2024年质量强区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力办好“两件大事”和“闯新路、进中游”工作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质量强区建设纲要》为统领,以实施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以质量基础设施为支撑,全方位推进质量强区建设,为高新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年度质量目标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抽检问题处置率达到100%,工业产品、食品等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98%以上,交通建设工程交工、竣工质量合格率保持100%,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凝聚工作合力,开创质量强区新局面

(一)强化质量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质量发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质量工作协调机构作用,凝聚各部门力量,统筹推进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质量考核等质量强区重点工作。(高新区、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做好规划部署。召开质量强区工作联席会议,总结质量强区工作开展情况,系统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助推质量强区建设。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阿拉善盟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质量提升取得阶段性成果。完善质量政策措施,保障质量强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高新区、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质量政策支持。安排质量强区、标准化等项目经费,用于支持开展质量提升、标准化提升、品牌建设等重点工作。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贷款支持工具等各项货币政策工具,指导金融机构深入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和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普惠重点领域金融支持。(财政金融局、示范区财政局、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乌素图支行)

(四)深化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强化“年初部署、年中调度、年底考核”的质量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整改2023年盟行署考核反馈问题,高质量完成2024年考核迎检工作,推动质量工作晋位升级。迎接质量强盟领导小组质量督察考核,严格遵照考核指标,适时开展自查,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以严格考核推动各项任务高效落实,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和推进器作用。(高新区、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持续加大质量政策宣传力度,面向党政机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活动,增强推动质量强区建设的动力和能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新闻宣传报道和节目制作传播,开展先进质量管理经验长效宣传推广。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开展“质量月”“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品牌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质量活动,推动质量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加大对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宣传教育力度,发动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高新区、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六)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聚焦重点产业链,落实好资金支持政策。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重点产业链,支持链主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建设一批专业型、行业型、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配合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引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持续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促进装备制造高质量发展。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提高铁合金产业集中度、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产业循环发展水平,实现铁合金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工业专项节能监察,提升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开展“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继续在重点行业创建一批绿色工厂和园区。在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中打造现代产业链龙头企业,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保链、补链、强链工作,着力提升产业链韧性。加强国有资本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布局。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投入力度,利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财政金融局、示范区财政局、示范区疾病预防控制局、投资促进局)

(七)提升产品供给质量。落实好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品质评价,培育认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推进文创产品研发,打造“我和草原有个约定”商品实体店,提升文创产品竞争力。组织文创企业参加旅游商品创意大赛、各类行业会展、商品博览会,展示推介优秀文创产品。深入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重点打造自治区级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就业工坊,推动非遗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投资促进局、乡村振兴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八)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落实安全手册制度。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持续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做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制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高质量完成。加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及环保监管力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推进水利建设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加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及环保监管力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积极参加自治区级标准化工地评选,利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信用信息和项目管理平台”,实现全盟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提升监管效能。(城乡建设局、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乡村振兴办公室)

(九)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推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动态排查长效机制,确保隐患整治到位,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改造。宣传贯彻自治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加快网络货运新业态发展,推动我盟网络货运列入自治区网络货运试点盟市。加快农村客货邮智能平台建设,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依托客运站空闲场地,鼓励和吸引邮政、快递企业进驻客运站,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组织旅游服务提升活动,创建一批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高A级旅行社和等级旅游民宿。持续实施“引客入蒙”奖励,开展旅游专列、旅游包机等定制服务。加强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建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联合检查机制,属地部门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审核把关、风险评估。新增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持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和运营能力提标升质。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建立医养结合人才培训机制,提升专业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医院门诊流程设计,缩短患者等待时间。指导新登记行业协会商会全部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创建、申报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深化“助康工程”,惠及更多困难残疾人。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拓展延伸试点,积极探索服务资源融合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改造建设一批“保供型仓储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优先承接地方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和政府购买服务。持续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通报。(城乡建设局、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投资促进局、社会事务办公室、示范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乡村振兴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

(十)强化科技创新驱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实施5G网络建设和场景应用等优先行动、算力基础设施提升等重点工程。组织开展高新区、示范区IPv6发展情况监测,深化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积极申报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围绕现代化工业、优势特色农牧业、生态沙产业、防沙治沙等领域,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科研攻关。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梯队。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加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引导科研人员、科技特派员、技术经纪人等精准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持续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持续强化质量基础创新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和研发投入攻坚行动,稳定支持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内蒙古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人才科技突围工程和研发投入攻坚行动,积极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众创空间、科技成果转化转移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开展盟级企业研发中心、农牧业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认定工作。推广“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促进农牧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落地。加大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投资促进局、财政金融局、示范区财政局、税务局、乡村振兴办公室)

三、夯实质量基础,强化支撑作用

(十一)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开展市场监管“进园区”行动,聚力助推中小企业提质增效。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技术服务和政务服务,强化质量政策引导,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动质量强企强链强区工作,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强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平安建设办公室)

(十二)强化计量能力支撑。实施计量测试能力提升行动,完善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强企业计量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强化计量科技创新和测量数据应用。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加大企业计量技术帮扶力度,推动企业计量资源能力共享,形成大中小企业相互支持的计量伙伴关系。(平安建设办公室、财政金融局、示范区财政局)

(十三)做好标准提升工作。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标准化创新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按照“六个工程”工作要求,在荒漠化综合治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研制相关标准。按照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要求,培育风电、光伏、输配电、储能、氢能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准。围绕有色金属、盐碱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等研制相关标准,为企业提供标准化工作方面技术咨询。加快引导重点领域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主导或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潜力。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快现代驼产业、生态沙产业相关标准制修订,提升优势特色产业话语权。(平安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示范区疾病预防控制局、投资促进局、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十四)加强认证与检验检测工作。着力提升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加大认证、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和虚假认证等违法行为。(平安建设办公室)

四、严守安全底线,服务发展大局

(十五)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以网络数据安全检查评估为抓手,压实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保障重点行业领域网络数据安全。财政投入安排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经费等,保障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信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组织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和行业乱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和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优化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功能,利用“互联网+”赋能建筑市场监管。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参建单位履约履职能力检查,压实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强化质量安全执法,深入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农兽药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生鲜乳生产、购销环节监管执法,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优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完善风险预警,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覆盖范围。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企业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及时处置质量风险隐患,推动生产销售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将质量不合格产品信息纳入自治区监督贯通平台,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建立监督抽查结果处理督办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落地,强化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的专题培训。持续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特别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强化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其充装行为、压力管道检验情况等日常监管,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达65%。围绕电子电器、儿童用品等重点消费领域,加大缺陷调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召回主体责任。完成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其产地环境风险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财政金融局、示范区财政局、城乡建设局、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乡村振兴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十六)强化“双打”工作。深入开展打击环食药犯罪“昆仑”专项行动。加大公安部、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及协查案件侦破力度。加强案件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审判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开展质量法规宣传教育,提升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有效遏制制假、售假行为。法定审限内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开展知识产权检察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监督行动,加大对涉及品牌案件保护力度,扩大品牌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推进知识产权“阿拉善品牌”再升级。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执法保护和“蓝天”专项整治。培育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1个、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1至2家,培育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1家。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建设1个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持续开展重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针对假冒伪劣、计量作弊、价格欺诈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严查重大违法行为。开展网络交易监测“鹰眼”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网络监测的问题发现率和证据有效性。开展网络交易领域打非治乱专项行动,对网络交易领域不规范及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纠正和治理。(公安分局、乌斯太法庭、平安建设办公室)

(十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深入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比例达到70%,小微企业首席质量官数量达到39名。督导各地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不断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压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终身责任,加强责任追溯追究,严厉打击质量违法。(平安建设办公室、投资促进局、城乡建设局)

五、厚植质量发展基础,提升企业竞争力

(十八)打造阿拉善特色优势品牌。高质量谋划办好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不断提高品牌的传播力、影响力、认知度、荣誉度。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拓展我区农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消费体验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引导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开展全国质量标杆创建培育。大力宣传“蒙”字标认证,帮助指导相关企业围绕认证产品目录进行申报,认真筹备“5.19”旅游日活动,开展文化旅游系列活动,打造“向善而行”文旅品牌。支持合作社参与地区公共品牌建设,注册和保护自有商标,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农畜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投资促进局、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局)

(十九)落实质量激励机制。组织开展“草原杯”工程质量奖、水利工程优质奖等评选表彰,树立质量标杆。积极申报全国质量标杆、平安百年品质工程、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等国家级质量奖励,积极参加推进质量强国工作成效突出地方督查激励评选。大力宣传2023年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提升激励效果。培育企业申报创建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指导重点企业争创质量品牌提升示范企业。(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办公室、投资促进局、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平安建设办公室)

(二十)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持续深化“技能内蒙古行动”,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继续做好非遗传承人培训。依托首席质量官培训基地,加强中小微企业质量人才培养。组织质量管理工程和质量管理与认证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政金融局、示范区财政局、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

(二十一)稳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组织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治理,督促各部门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开展政策措施抽查工作,推动各部门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畅通投诉举报反映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规范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流程,提高会审质效。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者和经营者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推动创建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示范企业,进一步夯实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基础。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平安建设办公室)


附件:1.高新区、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doc

2.2024年度高新区、示范区绩效考核指标附件2.xlsx


编辑: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