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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152921MC36887565/2024-00768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7-26
公文时效:

【文稿解读】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新区、示范区出台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分工方案》

今年,高新区、示范区出台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分工方案》(以下简称“该方案”),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及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提振信心、创新发展。

方案分为7大方面85项分工任务,聚焦解决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主要包括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等任务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主要包括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等任务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主要包括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等任务;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引导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等任务;五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主要包括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等任务;六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主要包括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等任务;七是加强组织保障,主要包括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落实激励约束机制的等任务。

下一步,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协同各有关部门重点做好该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在政策落地、项目申报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助推高新区、示范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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