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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1529006959146416/2024-00668 发布机构: 乌兰布和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8-15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机构职能、内设股室

第一条 根据中共阿拉善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部分内设机构的批复》(阿机编办发〔2022〕112号),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为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相关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负责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公路水路相关规划、政策、制度,实施监督,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监督指导高新区、示范区公路水路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运营服务等工作。指导农村牧区公路相关工作。监督指导高新区、示范区公路水路建设、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信用评价、竣工验收、确认、征收等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高新区、示范区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路运输、客货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城市客运管理。监督指导高新区、示范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高新区、示范区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协助盟邮政管理局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内设股室

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内设股室4个: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局内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筹备、文电运转和各类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目标考核奖惩和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组工作、党支部、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三务公开、对外宣传、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及依法治区、综治、计生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交通货运办公室。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及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网络货运、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公路运输、海事行政管理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交通客运办公室。负责交通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及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城市客运、公交、出租、长途客运站、共享单车、驾校、汽车租赁、检测站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网约车等城市客运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客运管理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路工程办公室。负责公路工程市场监督管理及安全工作。负责高新区、示范区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实施,负责公路工程规划、勘察设计、审批、质量监督、工程计量、交(竣)工验收、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国防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数据库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公路管理及养护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1正)

第六条 本方案由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制定,经中共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中共阿左旗乌斯太镇委员会)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批准后生效,其调整需报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按程序履行、批准。


编辑: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能源和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