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1/2025-00794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10-11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10-1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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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木仁苏木政府,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为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高新区、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管委会同意,认定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第一幼儿园等134家单位定为高新区、示范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请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高新区、示范区气象灾害防御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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