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81152921MC36887565/2025-01057 | 发布机构: | 经济发展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6-04 | |
| 公文时效: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建设零碳园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5-06-20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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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建设零碳园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建设零碳园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高位推进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升级,高标准、高质量建立一批国家级或自治区级零碳园区。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重点做到3个突出:一是突出前期工作谋划。一方面坚持系统思维,在2022年以来我区先行开展零碳产业园建设基础和实践经验上,做好标准先行,积极推进零碳园区国家标准制定。另一方面坚持靠前思维,通过召开会议、深入调研等方式,提前谋划组织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积极开展零碳园区建设。二是突出方案操作落实。重点在于明确零碳园区创建前期工作如何开展,通过先行启动零碳园区申报遴选、建立培育建设名单、鼓励支持不同类型和基础条件园区先行先试,为创建国家级零碳园区打好基础。三是突出上下衔接。对照国家零碳园区建设要求,同步制定《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零碳园区建设2.0版)》,明确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大纲和零碳园区碳排放核算指南等,将进一步形成一个《工作方案》加统筹推进机制,加《培育建设方案》的政策体系,系统推进零碳园区建设。
《工作方案》提出3个阶段性目标:2025年,遴选20个园区纳入自治区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在此基础上争创一批国家级零碳园区试点;到2027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零碳园区,发挥试点带动效应;到2030年,通过分类分批培育建设,更多自治区零碳园区建成为国家级零碳园区。
。《工作方案》明确3个方面、10条重点工作:从夯实零碳园区建设基础方面,提出先行启动零碳园区申报遴选、编制培育建设方案、确定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等工作;从有序开展零碳园区建设方面,提出加快零碳园区电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绿电供给消纳、多领域协同降碳、谋划重大工程等4项重点工作;从强化零碳园区建设支撑方面,提出建立统筹推进机制、配电网利益协调机制、定期评估动态升级机制等工作机制。
政策原文:https://fgw.nmg.gov.cn/zfxxgk/fdzdgknr/bmwj/202506/t20250604_2733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