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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152921MC36887565/2025-01059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5-06-22
公文时效:

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5﹞22号)

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5﹞22号)

为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

信用信息在哪里查?

各级“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

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按照统一标准公示本部门业务领域之内的公共信用信息,原则上不再公示本部门业务领域之外的信息。

失信信息分类标准有哪些?

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

轻微失信信息可以不予公示或法定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为3个月

般失信信息公示期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1年

严重失信信息公示期最短为1年,最长为3年

*各领域具体分类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各级“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发布。

*法律、行政法规对失信信息公示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在哪里申请信用修复?

最短公示期满后方可申请信用修复。各级“信用中国"网站接受包括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名录等在内的各类需要信用主体主动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则办理。

四、信用修复申请材料有哪些?

申请材料包括:

1.法定责任义务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

2.信用承诺书

鼓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本部门信息系统直接获取证明材料。

鼓励推广“两书同达”模式,即向信用主体送达行政处罚法决定书或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确保信用主体第一时间知晓信用修复有关政策。

五、信用修复多久可以办好?

各级“信用中国"网站一般应当自收到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信用修复结果。

六、什么时候能收到信用修复结果?

信用修复后,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停止公示相关失信信息,同步向“信用中国”网站提供信用修复结果;

各级“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停止公示相关失信信息,并将信用修复结果反馈申请人;

有关部门更新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解除相关失信惩戒措施。

七、对信用信息公示内容、公示期限、信用修复结果等存在异议的,怎么申诉?

可以通过各级“信用中国"网站或直接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起异议申诉。

八、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怎么暂时恢复信用?

重整计划和合解协议执行期间,企业持人民法院出具的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提出信用修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暂时屏蔽相关失信信息、添加声明、更新信用评价结果等多种方式积极帮助企业暂时恢复信用,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各级“信用中国”网站,暂时解除相应失信惩戒措施,推动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顺利执行。各级“信用中国”网站设立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信用修复专区,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服务。

政策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06/content_70294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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